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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127章 月息七分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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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息七分利與十萬錢一餐

長安城的朱雀大街上空,秋正烈,青石板路被曬得滾燙。一輛裝飾不算奢華、卻自顯威嚴的烏木軺車,正不疾不徐地行駛在道旁林立的商鋪間。車碾過平整路面,發出沉穩的“軲轆”聲,與兩側酒肆茶坊的喧囂、貨郎的吆喝、胡商獨特的賣聲織,勾勒出一幅生鮮活的盛唐市井圖卷。

,戶部度支司員外郎蘇廉微闔着眼,指尖無意識地敲擊着膝上一卷文書。這並非軍國重事,而是京畿各署“公廨本錢”的季度點檢賬冊。他今日並非因公外出,只是想趁秋高氣爽,親眼看看長安城的繁華,究竟如何支撐起朝廷龐大複雜的“營借貸”系。

“郎君,前面就是西市的‘寶昌號’了。”駕車的老僕低聲稟報。

蘇廉“嗯”了一聲,睜開眼向窗外。街角矗立着一座氣派的兩層樓商鋪,門楣懸挂“寶昌號”三個燙金大字,門口車水馬龍,夥計們忙着裝卸貨,一派繁忙景象。他微微頷首:“停在此,不必聲張。”

下了車,蘇廉未直接進店,先在附近觀察片刻。他注意到寶昌號不僅經營尋常綢緞布匹,門口還掛着一塊不起眼的小木牌,上書“質庫”二字——這便是兼營典當放貸的記號。他捋了捋頜下短須,心中暗道:“寶昌號東家倒是明,藉著西市地利,既做買賣又放本,錢生錢、利滾利,難怪短短几年便有這般規模。”

他緩步走近,裝作尋常顧客,側耳聽着旁邊幾位商人模樣的人閑聊。

“……聽說了嗎?城東王記木材行上個月剛從京兆府領了五千貫公廨本錢,說是要去南方販運一批上等楠木,月息七分,三月一結。”穿錦袍的胖子說,語氣帶着幾分羨慕。

另一個瘦子搖頭道:“七分利雖重,但王老闆眼准,這批楠木若順利運回來,趕上明年春天營造旺季,說也能賺三利。刨去利息凈落兩多,值了!”

“可不是嘛!如今長安城裡誰不知道府的錢好借?只要有門路、有保人、肯認這利息,拿本錢做幾筆快生意,來錢快得很!”

蘇廉聽着,眉頭微不可察地皺了一下。月息七分,換算年利率竟是驚人的百分之八十四!這在後世堪稱駭人聽聞的高利貸,可在盛唐時期,尤其商業繁榮、利潤厚的行當里,似乎被許多商人所接。正如賬冊所記,唐初定製公廨錢月利便是七分。那時百廢待興,朝廷急需填補各級府行政開銷,高利率便了快速聚財的手段。

他記得年初翻閱國初檔案時,見過一段記載:武德年間,京師及各州署均置公廨本錢,以“捉錢令史”主理,令史持本經營,按月繳納利息。當時規定每司設令史若干,每人領錢五萬貫(註:此或為五千貫,五萬貫恐太多,需結合史實調整,暫用原文設定氛圍),月息七分,即每月需繳利息三千五百貫。令史若經營得當,除上繳利息,自己也能落下不;若是經營不善虧了本,也得設法補足定額利息,否則便要分,甚至可能累及家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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