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66章 永明年份(2)
蕭衍久在地方,深知南齊末年民生凋敝、百姓疾苦,對於齊末的種種弊政,尤其是經濟上的橫徵暴斂,早有不滿。及至關中起兵,攻建康,取代南齊,登基為帝,是為梁武帝。
梁武帝定都建康後,深知民心向背的重要。他吸取了南齊滅亡的教訓,甫一即位,便着手整頓經濟,安民心。
他下令廢除齊末以來的“雜調謬賦”和“刑濫役”,那些諸如“逋布”、“口錢”、“宿債”等得百姓不過氣來的苛捐雜稅,一概予以豁免。
對於鰥寡孤獨、無法自存者,他還下令每人賜谷五斛,以保障其基本生活。
梁武帝天監初年,江南地區的米價經歷了一次劇烈的波。天監元年(公元502年),因遭遇大旱,糧食歉收,斗米價格飆升至五千錢;而到了天監四年,風調雨順,五穀登,斛米價格竟跌至三十錢。
如此巨大的反差,也反映了當時經濟的脆弱以及梁武帝在經濟治理上面臨的挑戰。面對這種況,梁武帝對賦役制度進行了一系列重要的調整與改革。
要理解梁武帝的改革,需先回顧東晉以來賦役制度的演變。大致來說,西晉的租調製度是按資產評定戶等,再按戶等確定稅額,相對較為合理。東晉建立後,田租起初是按畝徵收,後來改為按丁徵收;戶調則依然按戶等徵收。
按戶等徵收戶調,本是考慮到家庭資產差異的公平做法,但在實際執行中,負責徵收的吏往往對百姓資產計算過於苛嚴。史載,一尺來高的桑樹,便要計資產徵稅;房屋尚未建,便得按照新屋的標準呈報房產。
如此一來,弄得百姓人人自危,不敢建屋,不敢植樹,生怕增加資產,多賦稅。更有甚者,地方吏上下其手,與富戶勾結,使得賦役負擔反而更多地落在了貧者上,公平然無存。
梁武帝對此深惡痛絕。天監元年,他力排眾議,下詔改革,宣布“去人貲,計丁征布”。也就是說,戶調不再按照資產(人貲)定戶等徵收,而是改為按丁徵收布帛。
這一改革,旨在避免吏在評定資產時的苛求和舞弊,雖然未必是最完的制度,卻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百姓的恐慌,減輕了貧者的負擔,也算是解了燃眉之急。
除了這項重大改革,梁武帝在賦役理上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舉措。天監十六年,他下令免除貧戶一年的“三調”(此時的三調應已不包含雜調,主要指田租、戶調及量必要的調發);對於無田的農民,政府給予田地耕種;家中有產婦的,可以免除徭役;同時,他還下令平反冤獄,賑濟孤老鰥寡,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台,使得梁朝初年的社會經濟得以逐步恢復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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