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夏小說

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26章 東漢財政的暗流(1)

關燈

新莽改制夢與東漢財政的暗流

長安城的未央宮,在經歷了漢武帝時期的煊赫與後幾代的承平、之後,似乎總籠罩着一層揮之不去的影。自王政君太後臨朝,王氏外戚權傾朝野,最終,王莽——這位以“周公再世”之名行篡漢之實的外戚,終於在一片虛偽的“天命所歸”聲中,登上了帝位,國號為“新”。

王莽登基之初,便以革除西漢末年積弊、恢復上古三代之治為己任,掀起了一場規模宏大、波及社會各個層面的“托古改制”運。其經濟思想,深《周禮》等儒家經典的影響,充滿了理想主義彩,卻也因其不切實際和過於激進,為新朝的速亡埋下了伏筆。

他首先針對的是土地和奴婢問題。頒布“王田令”,宣稱天下土地皆為“王田”,不得買賣,按人口重新分配,試圖解決土地兼并的痼疾。然而,此舉了從豪強地主到中小地主的本利益,遭到了激烈的反抗,最終不得不草草收場。“私屬令”試圖將奴婢改為“私屬”,止買賣,同樣因離現實而難以推行。

在商業和財政領域,王莽推行了“五均六筦”之法。“五均”即在長安、、邯鄲、臨淄、宛、都等大城市設立五均,負責管理市場價,調節商品供應,徵收工商稅,名義上是為了平抑價,防止富商大賈囤積居奇,實則是將國家權力深到商業活的各個角落,增加財政收。“六筦”則是對鹽、鐵、酒實行國家專賣,鑄錢權收歸國有,對名山大澤的開發利用徵稅,以及推行“賒貸”——由政府向民眾提供低息貸款,用於祭祀、喪葬或經營生產。

這些措施,看似是為了抑制兼并,均平貧富,實則是將漢武帝時期的專賣政策推向了極致,並加以系統化、理論化包裝。然而,理想與現實之間的鴻難以逾越。執行“五均六筦”的員多是昔日的富商大賈或地方豪強,他們與貪污吏勾結,打着均平的旗號,行聚斂之實,使得價飛漲,百姓負擔更加沉重。

幣制改革更是王莽改制中最為混和災難的一環。他在位期間,頻繁更改幣制,發行了包括金、銀、、貝、錢、布等在的數十種貨幣,種類繁多,換算複雜,嚴重擾了市場秩序,導致通貨膨脹,民不聊生。每一次幣制改革,都伴隨着對民眾財富的一次洗劫。

王莽的大“司法”(此應指涉及經濟、社會等各方面的制度)改制,本意或許有其善良的初衷,試圖構建一個儒家理想中的大同社會。但其思想過於復古,離了當時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實際,加之用人不當,吏治腐敗,手段強,最終不僅未能解決問題,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,引發了全國範圍的綠林、赤眉起義。曾經輝煌一時的新朝,如同一個倉促搭建的舞台,在短暫的喧囂後,便在農民起義的烈火中轟然倒塌。

(視角轉換,承接東漢財政)

一戰,劉秀以勝多,最終掃平群雄,定都,建立了東漢王朝。經歷了新莽末年的戰,社會經濟凋敝,人口銳減,土地荒蕪。武帝劉秀及其後繼者,吸取了西漢滅亡和王莽改制失敗的教訓,採取了一系列與民休息、恢復生產的政策。

東漢的財政制度,正如前朝緒與現實需要的結合,多承接西漢舊制,但也據時代變遷有所調整。

田租收,依舊是東漢財政的基石。建武五年(公元29年),武帝鑒於當時戰初定,軍糧需求迫切,且不地方通過屯田已初見效,倉廩漸有積余,遂下令恢復徵收田租,實行“以畝定稅”,稅率一度定為“三十稅一”,與西漢文景時期的輕徭薄賦政策一脈相承,旨在鼓勵農桑,恢復生產。

調87

使便581便

88

調

使使便西西西

西

調西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