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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26章 東漢釋奴婢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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穩經濟釋奴婢行“度田”

建武元年,宮闕在歷經戰火的洗禮後,漸漸恢復了些許往日的莊嚴。新帝劉秀,這位從南起兵,歷經十餘年征戰才定鼎天下的武帝,此刻正臨朝聽政。座之上,他眉宇間尚帶着征戰的風霜,目卻已投向了這片飽經滄桑的大漢江山。

“王莽之,百姓流離,田地荒蕪,奴婢遍於街巷。”武帝的聲音沉穩而有力,回在空曠的大殿之,“昔年高祖定天下,與民休息,方有文景之治。今朕承天命,復我漢室,當以黃老‘無為而治’為圭臬,輕徭薄賦,選用賢良,整頓吏治,使天下安,百姓寧。”

大臣們聞言,紛紛頷首。經歷了王莽新政的劇烈,從上到下,人們都一種穩定與安寧。黃老思想所倡導的“無為”,並非真的無所作為,而是不妄為,不擾民,讓社會經濟在自然的狀態下得以恢復和發展。武帝深知此道,他首先着手的,便是那積弊已久的奴婢問題。

大漢自開國以來,畜奴之風便未曾斷絕,至西漢末年,更是愈演愈烈。王莽改制時,也曾試圖凍結奴婢買賣,改稱“私屬”,然其政策朝令夕改,又未能妥善安置,反而激化了矛盾。如今,天下初定,大量奴婢或為戰所迫,或為債務所累,生活凄慘,更嚴重影響了國家的勞力和賦稅來源。

建武二年,武帝便下了第一道釋放奴婢的詔令,針對的是戰中被掠為奴婢者。隨後,在建武六年、七年,又多次下詔,赦免因飢荒或私債而淪為奴婢的人。而真正顯示其決心與力度的,是在建武十一年。

這一年的二月,春寒料峭,武帝卻連續三次頒布詔書,嚴待和殘殺奴婢。

“天地之人為貴。其殺奴婢,不得減罪。” “敢炙灼奴婢,論如律,免所炙灼者為庶人。” “除奴婢傷人棄市律。”

這三道詔書,如同一陣陣春雷,震了朝野。第一道,明確了奴婢的生命權,殺奴婢與殺常人同罪;第二道,止殘酷待奴婢,違者不僅依法治罪,被待的奴婢更可直接恢復庶人份;第三道,則廢除了奴婢傷人需極刑的嚴苛法律,將奴婢與常人在這一罪行上同等對待。

這並非一蹴而就的徹底解放,但無疑是歷史的進步。它在法律層面上,提升了奴婢的地位,遏制了主人對奴婢的生殺予奪之權,並為奴婢獲得自由提供了更多途徑。一時間,無數在黑暗中掙扎的奴婢看到了曙,社會上的人道主義神為之一振,更重要的是,大量勞力重新回歸編戶齊民,為恢復生產注了活力。雖然東漢一朝,畜奴之風依舊存在,未能除,但武帝的這些舉措,無疑為這個新王朝奠定了更為穩固和人道的社會基礎。

解決了奴婢問題的燃眉之急,武帝的目又投向了更為棘手的土地問題。

西漢末年,土地兼并日益嚴重,富者田連阡陌,貧者無立錐之地。大量農民失去土地,或淪為流民,或為豪強地主的佃客、徒附,國家掌握的土地和人口銳減,財政收也因此大影響。王莽的“王田制”試圖將土地收歸國有,重新分配,因了豪強地主的核心利益,引發了激烈反抗,最終草草收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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