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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邊將到帝王:李氏的逆襲路_第416章 極北衡權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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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崢一邊按規範流程審訊、固定證據,一邊將這些整理奏摺,傳回長安。李曜接到奏摺後,即刻召集中樞百商議,頒布《北極行省專項監管條例》,以法治填補空白:

1. 礦產賬目實行“中樞直管+實時上報”:北極所有礦產的開採、銷售記錄,需通過電磁發報機每日上報寰宇礦業總署,每月由反貪總署派人實地核查,杜絕篡改可能;

2. 設立“北極航道監管水師”:由中樞直接任命統領,配備新型破冰艦與偵查設備,專門打擊走私行為,不地方行省干預;

3. 流放叛黨實行“集中安置+分級管控”:將叛黨安置在指定區域,由寰宇軍專人看守,嚴與外界接,每月上報態,一旦發現勾結行為,立即嚴懲。

這些制度的出台,正是“法治”的核心——不僅要嚴懲當下的貪腐,更要杜絕未來的,讓權力在制度的框架運行,減對“人治”的依賴。

查清後,魏崢將卷宗傳回長安。李曜召集反貪總署、大理寺、刑部,在寰宇殿公開裁決,九大行省使臣與百姓代表旁聽,全程記錄在案,確保公正明。

最終,依據《寰宇反貪條例》與《北極行省專項監管條例》,作出如下裁決:

1. 主犯趙承業,貪腐千萬兩白銀,勾結叛黨危害邊疆,凌遲死,曝三日,家產充公,贓款用於援建北極漁港與流民安置點;

2. 涉案的十二名地方員與水師將領,按節輕重,分別判斬立決、流放、貶為庶民,所有贓盡數追繳;

3. 資助的叛黨餘孽,凡參與走私、持有武者,一律斬立決;脅從者流放南疆,終戍邊;

4. 北極行省總督因監管失察,削去職,貶為北極航道監管水師普通士兵,戴罪立功。

裁決結果傳遍全球,九大行省無不震。北極的漁民們着新建的漁港,捧着中樞調撥的高產糧種,熱淚盈眶——他們既激魏崢的鐵面執法(人治),讓貪腐分子伏法,也恩中樞的制度保障(法治),讓北極不再是“法外之地”,讓邊疆百姓能安居樂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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