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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邊將到帝王:李氏的逆襲路_第269章 朝議定策懾倭邦 天威遠播固東疆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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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安五年冬末,長安太極殿暖意融融,卻凝着一無形的威。東征大軍班師回朝的餘威未散,置日本的朝議便提上了議程——釜山港一戰全殲倭寇主力後,日本國恐慌,遣使攜國書赴長安,言辭極盡謙卑,願稱臣納貢,乞求大唐寬恕。

朝會之上,文武百分列兩側,各執己見,爭論不休:

兵部尚書出列,抱拳高聲道:“陛下,倭寇屢犯藩屬、屠戮百姓,罪不容誅!今我大唐天兵境,當乘勝追擊,渡海滅其國、焚其城,永絕後患!”此言一出,不武將紛紛附和,主張以雷霆手段震懾東方,彰顯大唐天威。

禮部尚書卻躬反駁:“尚書此言差矣!日本列島地形複雜、民風彪悍,渡海滅國需耗兵數十萬、糧餉無數,且滅國之後難以治理,恐重蹈隋煬帝征高句麗之覆轍。不如准其稱臣納貢,設藩屬之制,令其歲歲來朝,既省兵戈,又顯天朝仁厚。”

雍王李崇彥亦上前道:“臣以為,單純納貢不足以約束。倭寇猥瑣狡詐,今日臣服,明日恐再犯邊。當奪其水師、限其軍備,令其遣王子長安為質,方可確保其不敢再生異心。”

爭論不休,座上的李宸翊始終沉默,指尖挲着傳國玉璽,玄鐵拐杖斜倚座,九旒珠冕下的目沉凝如淵。他太子時期微服巡查遼東時,便曾派人潛日本列島,清其國——日本諸侯林立、不止,倭寇多為沿海諸侯縱容的海盜,並非舉國皆反;其水師雖悍,卻無統一指揮,國力遠遜大唐,滅之易如反掌,然治理本過高,且非長久之計。

待殿爭論稍歇,李宸翊玄鐵拐杖重重叩擊金磚,聲響鏗鏘,瞬間鎮住了所有聲音:“滅國易,治世難。朕要的不是一時的雷霆之威,是萬世的東疆安寧。”

他起,雖步履微跛,卻脊背直如松,鐵骨錚錚的語氣震徹殿宇:“倭寇之罪,罪在劫掠、罪在屠戮,而非日本舉國之罪。若盡數屠戮,雖泄一時之憤,卻失天朝仁厚之名;若僅納貢了事,又恐其死灰復燃,重蹈覆轍。朕意已決,行‘懾服制衡’四字策,置日本!”

隨即,李宸翊抬手令侍展開詔令,逐條頒布,條理清晰、威恩並施:

1. 稱臣納貢,定藩屬之制:令日本天皇遣太子長安為質,歲歲來朝,貢品需含硫磺、銅礦石等戰略資,不得短缺;冊封日本天皇為“日本國王”,大唐冊封,其王位傳承需經大唐皇帝批,否則視為謀反。

2. 削弱軍備,造戰船:限日本三年銷毀所有遠洋戰船,僅允許保留五十艘近海漁船,用於民生;止鑄造陌刀、強弩等大唐制式軍械,違者以謀反論;大唐水師每年派戰船巡防日本沿海,監督軍備執行況,由水師大都督秦岳統籌。

3. 懲辦首惡,以儆效尤:令日本出縱容倭寇的沿海諸侯及海盜頭目,由大唐大理寺定罪,斬首示眾;其封地沒收,劃歸日本國王直接管轄,杜絕地方諸侯私養海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