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皇帝多奇葩不缺我一個_第134章 專利保護法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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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爺見王知縣卡殼,忙提醒道:“皇家科學研究院。”
王知縣點頭道:“去到皇家科學研究院去演示,這屬於公幹,屆時我會出驛符給你們,現在你們就先立書吧。”
師爺拿出一張紙,照着那文件規定的格式寫了起來,寫好後讓劉力虎過來道:“你這後生識字不?”
劉力虎驕傲點點頭回答能,師爺便對他道:“那你先看看,如有疑問再問我。”
劉力虎一會就看完了,因為這文書寫的通俗易懂都是白話文。
文書格式就是,獻好點子的人姓名,家庭地址,要獻的好點子是什麼,作用和用途,是否已經在當地普及,是否是祖傳秘方,此文書的配方說明可以選擇匿部份配方以保護進獻人利益。
獎勵辦法分為三種,一種是祖傳秘方的話就被皇家科學研究院一次買斷,獻點子者寫下預想價格和專利保護年限之後還可以再議。
在專利保護年限,皇家科學研究院和獻方子者可以同時使用該方子獲利。
二是,若皇家研究院認可該項專利,並授予國營商店售賣,獻方子者會得到該產品銷售利潤總額的千分之一。
第三,如若皇家科學研究院採納此配方,可以通過考試選擇現為皇家科學研究院的研究員,且簽保協議,屆時可以和皇家科學研究院詳談。
師爺又拿出一份文件讓劉立虎自己看,那文件解釋了什麼做“專利”,並且提示已經立法於《大明律》之下的《明商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