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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未:從救下毛文龍到驅逐韃奴_第260章 公審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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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禎三年三月,私調軍局火炮五門;同年臘月,縱容小舅子鄭掌柜與海盜分贓;崇禎五年五月,為掩蓋罪證,默許海盜焚燒商船,致三百餘名平民葬火海……

“你可知罪?” 承克拍響驚堂木。

張鏡心梗着脖子不答,直到親兵抬來那七個典吏的人頭,昨日行刑後,首級被石灰防腐,此刻雙目圓睜,正對着他。

“他們都招了。” 承克聲音冰冷,“你給東林黨人的信里,說要‘借海盜廣東,以朝廷放權’,這話也是假的?”

信箋被傳閱到台下,百姓們看清上面的字跡,憤怒的吼聲震得房梁落灰。

有個白髮老婦衝上台,將一塊沾着的船板砸在張鏡心腳下:“我兒就在那艘商船上!你還我兒命來!”

最終判決宣讀時,連風都停了:“聖上有旨,張鏡心,通匪謀逆,挪用軍餉,草菅人命,數罪併罰,凌遲死,家產抄沒,子孫三代不得仕進。”

李棲的審判在次日清晨。

他被押來時,頭髮散如草,懷裡還揣着半塊沒吃完的發霉餅子,哪裡還有毫巡的模樣。

當鹽商們捧着被篡改的鹽引賬簿上前指證時,他突然跪倒在地,連連掌摑自己的臉:“是我糊塗!是葡萄牙人我的!他們說不合作,就燒了我的鹽倉!”

你?” 承斗將那封 “假海盜之手除之” 的信拍在他面前,“這上面的硃砂印,是你李府獨有的‘棲紋’,總不是別人你蓋的吧?”

審判念出的罪狀更令人髮指:勾結西洋商人走私軍械,五年間倒賣鹽引七萬餘引,為壟斷香料生意,雇傭海盜劫殺同行十八次…… 最駭人聽聞的是,他竟將二十名不肯同流合污的鹽商,偽裝 “海盜同夥”,活活沉珠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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