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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秦鉅子: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474章 李斯最後一次大政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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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冬的咸宮,籠罩在一片清冷而肅穆的氣氛中。殿宇的飛檐翹角刺向灰濛濛的天空,幾隻寒掠過,留下斷續的啼鳴。丞相李斯立於廊下,並未到多寒意,反而覺得支撐了他數十年的力之火,正不可逆轉地日漸微弱。他着宮道上來往的低階吏,那些年輕而充滿企圖的面孔,曾幾何時,他也是其中一員。如今,朝局在經歷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波後,已趨於平穩,新帝的權威逐漸樹立。李斯清醒地意識到,自己作為“三朝元老”的使命,即將抵達終點。他的時間,所剩無幾了。

然而,這位以法家勢佐始皇帝平定六國、統一文字度量衡、奠定帝國基業的老人,並未打算就此悄無聲息地退出歷史的舞台。在完全放下那炙手可熱的權柄、歸林泉(或者說,等待最終歸宿)之前,他決定要發起並推一項他思慮已久、認為對帝國未來至關重要,卻也深知必將阻力重重的改革。這或許將是他漫長而顯赫的政治生涯中,“最後一次”傾盡全力的“大政”。他要為這個他親手參與塑造的龐大帝國,也為自己心深那份未曾完全磨滅的、超越功利算計的理想,留下最後一道深刻而複雜的印記。

這一次,他的目標並非的行政條令或軍事布局,而是直指一項古老、殘酷、卻已被習以為常的喪葬習俗——人殉。

在秦地乃至整個華夏更早的歲月里,貴族,尤其是君王去世後,用活人(近臣、寵妃、侍從、家奴工匠)殉葬,以期在幽冥國度繼續服侍,是一種被視為天經地義、甚至用以彰顯地位和臣下忠心的普遍行為。煌煌始皇陵墓,據傳其下更有規模駭人的殉葬坑。李斯曾參與其中諸多事宜,深知此制之弊。其殘忍野蠻,有傷天和,違背自然生息之理;更白白損耗了大量寶貴的人口,尤其是其中可能包含的練工匠、忠誠衛士,乃至有學識者,於國力積累,有百害而無一利。這活生生的生命被埋地下,不僅是家庭的悲劇,更是帝國無聲的流

但廢除人殉,談何容易?這絕非一紙詔令所能解決。它深深固的傳統觀念、貴族特權,甚至牽涉到對“忠”、“孝”倫理的某種扭曲理解。許多勛貴舊族將其視為維護自後尊嚴和特權的象徵,是祖先留下的規矩;一些恪守古禮的儒生,很可能引經據典,論證其“古已有之”,合乎《禮》制;而最敏、最核心的阻力,必將來自皇室宗親。皇帝、太後、皇後的陵寢規制,往往是人殉最集中、也最難以撼的領域,任何改都可能被解讀為對先王不敬,或對今上後事的僭越。

李斯沒有貿然行。他知道,這需要最心的謀划和最有力的說服。在接下來的日子裡,他告假減了不必要的朝會,將自己長時間關在書房中。銅燈映照着他布滿皺紋卻依然銳利的臉龐,竹簡鋪展,他提筆蘸墨,字斟句酌地撰寫奏章。他深知,空談“仁”道德,在講究實效的秦廷難以引起真正重視,甚至可能被斥為迂腐。因此,他構建了一套結合法家思想和帝國本利益的論述系,力求邏輯嚴,無懈可擊:

其一,立足於“富國強兵”的本國策。他開宗明義,指出國家強大的基在於人口繁盛、耕戰有力。將青壯勞力、能工巧匠活埋於地下,是對國家最寶貴資源的極大浪費,是“損實利而務虛名”的極端愚蠢之舉,與商君以來獎勵耕戰、增人口的強國之道背道而馳。每殉一壯丁,則田畝一農夫,戰場一卒伍;每殉一巧匠,則國失一技之長。長此以往,國力何以維繫?

其二,強調法律的公平與權威。秦法素以嚴苛着稱,但亦講究“刑用於將過”,即懲罰確有的犯罪行為。而無罪之人,僅因份或與逝者的關係便被強制死殉葬,這與秦律“賞功罰過”的本相悖,是對法律公正和統一的公然踐踏。他擲地有聲地提出,應“律法面前,生死同權”,絕不能允許這種超越於法律之上的、源於陋習的“法外之刑”存在。

其三,巧妙利用“忠君”觀念。他轉換角度論證,真正的忠臣,應該活着為陛下竭誠效力,治理郡縣,鞏固邊防,開創盛世,而非徒然殉死,於國無毫益。鼓勵乃至強制人殉,實際上是迫使有用之臣做無謂之犧牲,是自損陛下肱、削弱國家實力的短視之舉。忠於社稷,遠勝於殉於墓

其四,訴諸皇帝的仁德與長遠名聲。最後,他提升格局,提醒年輕的皇帝,作為駕馭四海、育萬民的天子,當有“仁覆天下”的襟與擔當。果斷廢除人殉這等殘忍舊俗,必將贏得天下百姓(尤其是那些可能因殉葬制度而家破人亡的階層)的衷心戴,更能於青史之上留下輝一頁,被後世頌揚為超越古之聖王的仁德之君。這,遠比在幽暗的地下擁有多殉葬者,更能彰顯一位帝王的偉大與不朽。

奏章草,李斯又反覆修改,每一個用詞,每一個典故,都經過仔細推敲。這已不僅是一份建議書,更是他政治理想和治國理念的濃,可能是他最後一次在如此的國策上,向皇帝施加決定影響。他不僅要說服當下的皇帝,更要為這項註定漫長的改革,奠定堅實且難以駁斥的理論基礎,即便自己日後離去,後人也能據此繼續推

時機至關重要。他選擇了一個心安排的、與皇帝單獨奏對的機會。那日,暖閣爐火溫煦,年輕的皇帝屏退了左右。李斯着朝服,手捧那份沉甸甸的竹簡,步履沉穩地走到前。他的形已顯佝僂,但神卻肅穆而堅定,目中閃爍着最後的彩,彷彿在進行一場人生的終極彙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