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秦鉅子: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305章 李斯平衡兩家賞(1)
墨家獻上連弩,公輸家造出樓車,這兩大工學流派相繼立下的大功,無疑為帝國的武備增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。捷報和詳功文書送至丞相府,如何封賞,便了擺在李斯面前一個需要微妙平衡的課題。他深知,墨家與公輸家雖同屬工巧之列,但學派淵源、理念乃至歷史上的嫌隙(雖非主流,然競爭之意始終存在)頗為複雜。若賞賜稍有不公,極易引發不必要的紛爭,甚至影響日後更為關鍵的合作。
這一日,李斯在值房召見了府令、兵部侍郎及相關員,共同評議兩家的功勞。堂燭火通明,案几上攤開着連弩的試記錄與樓車的營造圖樣。
府令先開了口:“丞相,墨家連弩,結構妙,速遠超舊弩,且便於練。一旦大規模配備,尤其是於邊防戍卒,其效甚巨。下以為,此功在‘廣’。”
兵部侍郎隨即補充:“然公輸樓車,高逾城牆,藏機關,可運兵卒,可施箭雨,於攻堅拔寨之時,實乃利。只是其用兵之境,確比連弩為‘專’。二者于軍事而言,皆不可或缺,實難分高下。”
李斯靜聽不語,手指輕輕敲擊着案幾。他需要的,不僅是對功勞的準確評估,更是一個能讓兩家乃至朝野都無話可說、且能引導其日後為帝國持續效力的萬全之策。賞賜本是表,其下的平衡與引導才是里。
經過連日深思,權衡各方利弊,李斯終於做出了決斷。此舉充分現了他高超的政治平衡藝。
對於墨家,李斯的置如下:因其連弩即將大規模列裝,影響遍及全軍,意義深遠。李斯親自奏請皇帝(以總攝政務名義代行),下旨重賞主導研發的墨家工匠團隊。賜予牽頭工匠大夫爵位(二十等爵制中的第八級),其餘主要參與者亦按貢獻賜予相應爵位與厚金帛。同時,詔書中特意褒獎墨家“格致用,利國利民”之神,並特准墨家在帝國最高學府“明理學宮”,設立一個非正式的“格研討之所”,供其流技藝、探討學問,當然,此舉意在榮寵,此研討之所仍須學宮規章管轄。這既是對墨家學及其實用價值的極大肯定,也是一種極為巧妙的榮譽籠絡,滿足了墨家對自道傳承的部分期許。
對於公輸家,李斯同樣不吝賞賜。賜予主持樓車製造的公輸家傳人公乘爵位(亦為第八級,與墨家牽頭者爵位持平),賞賜的金帛數量與墨家團隊完全相當。詔書中則讚揚其“巧思妙構,攻堅克難”。此外,李斯給予了公輸家更實際的權責:委任其負責後續所有樓車製造的技指導與質量監督之職,使其在帝國軍工系中獲得一塊明確的、可施展才華的領域。
如此一來,兩家在最為直觀的爵位等級和質賞賜上完全持平,毫無偏袒,彰顯了朝廷的絕對公正。同時,李斯又據兩家果的特點及其學派稟,給予了差異化的榮譽和後續發展空間:墨家偏重於獲得學層面的有限度認可(研討之所),契合其兼、重民的風氣;公輸家則側重於獲得實際工程的管理權,滿足其於構造、注重實效的傳統。既徹底避免了因賞賜不均而可能產生的矛盾,又極為巧妙地引導了兩家未來的發展方向,使其各得其所,皆大歡喜,並能繼續死心塌地為帝國效力。
此平衡之策傳出後,墨家念朝廷對其“格”之學的尊重,且賞賜厚重,心滿意足;公輸家則欣喜於獲得實職,可將其技藝進一步發揚大,亦覺面有。朝野有識之士聞之,皆嘆服丞相置得當,既彰功勛,又彌合潛在裂隙。李斯藉此再次向天下表明,在他主導的朝堂之下,無論何門何派,出為何,只要有真才實學,能為國所用,皆可得其應得之獎賞與地位,帝國自有包容與駕馭的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