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秦鉅子: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233章 李斯駁斥守郡縣(1)
李斯那番如同疾風驟雨般的駁斥,並未因初步制住淳于越的氣焰而停歇。他深知,這種關乎國本的爭論,必須徹底將其批倒駁臭,不能留下任何讓人反覆咀嚼、死灰復燃的餘地。他站在玉階之下,形拔如松,目如炬,掃過全場,最終再次定格在面青紅加的淳于越上,開始了更為系統、也更為深刻的闡述,其核心,便是堅定不移地**扞衛郡縣制**。
“淳于博士言必稱三代,慕周禮之分封,以為可保社稷萬年。”李斯的聲音恢弘,帶着一種解剖歷史的冷靜,“然則,博士可曾細察,周室分封八百諸侯,其初,或有屏藩之效。然數代之後,緣疏淡,利害各異。諸侯坐大,視周室為贅旒,鄭伯王中肩,楚子問鼎之輕重,此豈臣子之道?春秋弒君三十六,亡國五十二,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,不可勝數!此皆分封之弊也!”
他不再停留於空泛的指責,而是用一樁樁、一件件淋淋的歷史事實,將分封制最終必然導致中央權威淪喪、諸侯相互征伐的殘酷結局,赤地展現在所有人面前。朝堂之上,許多隻知埋頭政務或軍務的員,聽到這些史實,也不悚然容,暗自點頭。
“及至戰國,”李斯繼續推進,聲音愈發沉凝,“七雄並立,皆行郡縣於其境,以聚國力,方能相爭。秦自孝公用商君,廢井田,開阡陌,置縣令,行新法,方由西陲弱戎,漸虎狼之強!若依博士之言,效周室分封,則我秦之,亦當裂土封侯,則焉有今日一統之局?焉有書同文、車同軌、行同倫之便?焉有北逐匈奴、南平百越之力?!”
他將秦國的崛起與郡縣制的推行直接掛鈎,指出正是部的高度集權和高效員能力,才奠定了統一六國的基礎。這番論述,將郡縣制的優越從理論拉到了秦國自發展的實踐層面,有極強的說服力。
然後,他的矛頭直指分封制在當下的荒謬:
“今陛下六世之餘烈,振長策而宇,吞二周而亡諸侯,履至尊而制六合,此乃千古未有之偉業!天下初定,人心未一,六國孽,潛伏草澤,日夜窺伺。當此之時,不正應強幹弱枝,使權力集中於中央,法令出於一門,方能如臂使指,應對四方之變乎?”
“若依博士之議,分封子弟功臣於四方,使其各擁土地、人民、甲兵,則不過數年,新的諸侯並立之局復現矣!彼時,緣可恃乎?功臣可恃乎?沙丘之事(他晦地提及,眾人皆心知肚明),殷鑒不遠!屆時,憂外患並起,帝國分崩離析,博士可能負此責任?!”
這番話,結合了當前帝國面臨的現實威脅(六國民)和不久前發生的未遂政變(沙丘),將分封制可能帶來的可怕後果描繪得淋漓盡致,讓所有聽到的人都不寒而慄。就連一些原本對分封制抱有浪漫幻想的員,此刻也不得不正視其現實危險。
最後,李斯做出了總結的論斷,其聲如黃鐘大呂,在大殿中回:
“**故曰,郡縣之制,乃天下一統之基,社稷安寧之本!** 使政令暢通於萬里,賦稅匯聚於中央,兵權掌握於朝廷,此乃大勢所趨,非區區‘師古’二字可逆!五帝三王之道,治當時之良法也,然時移世易,豈可奉為萬世不變之圭臬?陛下當立萬世之法,行當今之政,豈能效腐儒之見,復辟導致戰紛爭之舊制?!”
“臣李斯,昧死以言:**郡縣之制,絕不可易!** 凡有敢以言語眾,復分封,我法度,搖我國本者,當以重法論,以儆效尤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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