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夏小說

召喚死士之後,我拳打小仙女_第124章 盤問(1)

關燈

周文淵律師聽完領頭警察對事件來龍去脈的簡要敘述——主要是關於侯俊(猴子)和李軍涉嫌在安康醫院聚眾鬧事、擾醫療秩序——臉上並未毫意外或慌的神

他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眼鏡,鏡片後的目冷靜而專註,如同在分析一份複雜的法律文件。

他沒有急於為當事人辯護,而是直接切了一個關鍵的程序問題,語氣平和卻帶着不容置疑的準:

“警同志,我了解了。那麼,我想請問一下,”他看向領頭警察,一字一句清晰地問道,“您二位此次前來,攜帶了拘傳證或逮捕證嗎?”

(註:在法律程序中,強制傳喚通常需要拘傳證,逮捕需要逮捕證。)

領頭警察顯然沒料到對方一上來就直接扣程序細節,怔了一下,隨即回答道:“沒有拘傳令,我們這一次主要是想……”

“如果沒有法定的強制傳喚或逮捕證件,”周律師不容對方把話說完,直接開口打斷,語氣依舊平穩,卻帶着一種法律人特有的、基於條文的篤定,“那麼按照法律規定,二位此次的行為質,應該屬於盤問或者詢問。對於盤問和詢問,”

他目掃過這間還算安靜的包廂,“依據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》,在表明警察份、說明來意後,是可以在現場進行的,並非必須前往派出所。在這裡問,也是可以的吧?”

領頭警察被周律師這番條理清晰、直指程序要害的話給將住了,臉上閃過一猶豫和棘手的神

在國的司法實踐中,律師在公安機關的前期偵查或調查階段,其權利和作用確實與法庭辯護階段不可同日而語,遠沒有像一些國外影視劇中描繪的那樣,可以隨時介、打斷甚至主導審訊過程。律師的核心舞台,其實是在審查起訴和法庭審理階段。

但是,周文淵此人,又絕非尋常律師可比。領頭警察不僅聽說過他在業的鼎鼎大名,更深知其在司法系統錯綜複雜的人脈和影響力。

這樣的人,往往一句話、一個電話,就可能讓事變得複雜起來。而且,最關鍵的是,周律師剛才指出的程序問題,完全正確!

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