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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朝首輔,老朱說大明沒我得散_第334章 清白便是原罪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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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這是正統(後)三百四十二年,吏部尚書過六十大壽時,不小心流傳出來的一份“部禮單”。】

【或者更直白一點——大明場價目表。】

鏡頭拉近,每一個字都像是吸的螞蟥。

【正七品縣令(江南富庶縣):紋銀五萬兩。備註:三年回本,五年賺,懂事的優先。】

【從四品知府(北地貧瘠府):紋銀八千兩。備註:需自備乾糧,適合鍍金,不推薦。】

【正三品邊軍指揮使:紋銀二十萬兩。備註:需有走私渠道,否則虧本。】

而在最上方,赫然寫着:

【正二品,皇家海軍提督:紋銀五十萬兩(首付)。】

【特別備註:此職位無需懂水,無需懂火炮。只需保證艦隊不出港,不惹事,不給朝廷添,不讓那群丘八拿炮口對着紫城即可。】

【若能按時將維護費的三返點給兵部,可保終榮華。】

朱元璋看着那個“返點三”,腦瓜子嗡嗡的。

“返點?”

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