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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血新韓:我奪商鞅改天命_第46章 稱王爭霸:再次變法二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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殿的空氣彷彿凝固了。商鞅前三策帶來的衝擊尚未完全消化,那冰冷的、帶着鐵腥味的話語再次響起,不容息地拋出後續更為深刻的變革。

“其四,”商鞅的聲音依舊平穩,卻帶着一種改造社會基的冷酷決心,“革除國殘留之源自部落時代的原始風俗,嚴令止父子、兄弟及年子同室居住!強力推行小家庭政策!”

他目掃過一些來自地方、深知民間形的員,繼續說道:“凡一戶之中,有兩個及以上兒子年滿立戶年齡(例如十八歲)而不分家另立門戶者,加倍徵收該戶之戶口稅!直至其分家為止!”

這一條,讓許多大臣面愕然,甚至有些不解。這與土地、賦稅似乎關係不大?但申不害等深諳治理之者,立刻明白了其中的深意。韓國地雖然地中原,但是許多地方保留着大家族聚居的舊俗。這種聚居,不僅效率低下,更容易形以族長、父權為核心的宗族勢力,這些宗族勢力往往盤踞地方,一定程度上架空府,為法外之地,也是舊貴族統治的基層基礎。強制推行小家庭政策,旨在打破這種宗族紐帶,將個家庭直接暴在國家權力面前,使其更直接地為國家的賦稅、兵役單位,極大地削弱地方宗族勢力,加強中央對基層的控制。這是從社會結構最微觀刀,重塑國民生活方式,進一步把整個社會打原子化狀態。

“其五,”商鞅並未理會眾人的竊竊私語,拋出另一項極戰略眼的政策,“鼓勵、並強制引導人口集之上黨地區、新鄭地區、宜地區之無地、地庶民、贅婿、商賈末流,向漢中、川北、隴西等新開拓之地移民!由國家組織,提供初始農、種子,並減免前三年賦稅!所墾之地,前五年歸墾者私有,五年後國家按該戶戰爭、賦役表現,可以優惠價格回購四分之一土地,或允許其繼續耕種繳納賦稅!”

移民實邊!這一策,瞬間點亮了韓王牛馬任的雙眼。這正是他心心念念的“開拓方向”!上黨、新鄭等地,土地兼并嚴重,無地流民眾多,是社會源。而漢中、川北(未來伐蜀的前進基地)、隴西(對抗西戎,阻斷秦國馬匹來源的要衝)則地廣人稀,急需開發。將力導向外部擴張,既解決了人口過剩問題,又充實了邊疆,為未來的軍事行提供了資和兵源基地,更將這些新土地直接納國家管理之下,避免再次被貴族豪強蠶食。這是一舉多得的戰略棋局。

“其六,”商鞅的聲音到了最後,陡然變得更加銳利,如同出鞘的寶劍,直指整個變法乃至韓國未來的核心,“進一步改革、深化軍功授爵、授田之制!必須徹底打破‘父死子繼’、‘世代承襲’之舊習!”

他深吸一口氣,字句如同刻刀般鑿所有人的耳中:“明確規定:因軍功所授之田產,為‘限襲田’!田者本人及其嫡子一代,可有此田。若子孫後代無新的軍功續之,則爵位、田產逐代降等繼承!至第三代,若仍無軍功,則其所繼承之田產,全部收歸國有,等待重新分配,賞賜於有新功之士!”

“限襲田令!”這個名字如同驚雷,在殿炸響!連一直閉目養神的申不害都猛地睜開了眼睛!

這一條,太狠,也太絕了!它直接斬斷了軍功貴族試圖將戰功轉化為世襲特權的夢!過去的軍功授田,雖然打破了老世族的壟斷,但很容易造就一批新的、同樣擁有大量土地和特權的新貴族,久而久之,他們又會為新的既得利益集團,阻礙進一步變法,堵塞社會上升通道。

而“限襲田令”,則將軍功與土地所有權進行了一次徹底的、態的捆綁。功勞不再是“一勞永逸”的鐵飯碗,而是需要不斷用新的戰功來“充值”的通貨。它迫使每一個獲得田產的軍人及其後代,必須始終保持對國家的效忠和戰鬥力,不斷立功,才能保住甚至擴大家業。否則,三代之後,一切歸零,土地重新回到國家手中。

牛馬任意識到這是漢朝推恩令初始政策,將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:

使

調

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