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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都錦繡_第一百零四章 立遺囑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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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靜大了點,立刻有丫鬟推門探首

“出……出去!”黃守義不滿地道:“無召喚,不可再!”

“行了,說兩句,喝點水吧。”馮寶隨手從旁邊桌上拿過一杯清水遞給黃守義,等丫鬟再次關好門以後,方才接着道:“我問你,在商言商,黃氏誰當家最合適?聽清楚,單指商事而言。”

“大郎不堪,二郎無意,那兩個娃子年,尚還有何人?”

“凡汝家姓黃者,皆可!”

實際上,馮寶這句話里包含了太多的後世思維。

因為在大唐,嫁出去的子多冠夫姓,也就是說,等同於姓“黃”。

然而,在男尊卑的現實況下,諸如分家產、決定家族當家人這些大事上,基本就沒人什麼事,這也就導致幾乎沒人會往這個方面去想。

因此,哪怕馮寶把話說的已經夠直白,黃守義還是一臉茫然。

只不過,馮寶與黃守義有點特殊,況且兩人份地位相差很大,就決定了馮寶本不怕什麼,於是乾脆挑明直言道:“汝之正妻乃普通民婦,妾室亦尋常子,勤儉持家尚可,維繫商號、作坊等家業難矣!吾觀汝家中,或二郎妻當得此任。”

“二郎妻……楊芊……?”

“正是!其掌‘佩兮閣’甚為卓着,足證其才。執黃氏家業,可服眾矣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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