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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都錦繡_第四十章 雅俗共賞(二)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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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唐,從事歌舞等娛人之事者,多為“奴籍”或“賤籍”,是最下等的人群。

“戲社”招募雜工等人員不難,唯獨招不到最為重要的演員。

好在馮寶比較了解唐人習,知道指公開招募基本不可能,便通過黃守義,讓各大商賈從自家僕役、婢以及眷養的舞、樂工中,挑選三十人,組“戲社”班底,再加上招募的雜工幾十人,基本達“戲社”“話、戲”兩套班子的構想。

人有了,其他事就好辦多了。

在馮寶安排下,整個“戲社”搬進一宅院,進行集中創作排練……

荏苒,轉眼至年底。

“皇家學堂”和“英學堂”都如期完考試,放了假。

如明崇儼、王、林大憨他們全部都回到各自府,準備過年。

“子安,進學一載,獲益幾許?”府中書房,謝岩仔細看過王績單後,頷首而問。

“回先生話,甚多矣。”

“汝天姿甚高,學業一道,優於常人,故為師所問,乃學業以外之事。”

“回稟先生,亦不矣。”王跟着道:“與同窗論學、練、其樂融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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