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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都錦繡_第三十七章 人事(一)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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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常理而言,於上升期的大唐王朝,從皇帝到大臣,都不應該有太多“變革”的心思,尤其是國之本——軍制。

“府兵制”,利弊皆有,很難說是好是壞。

在沒有找到更加合適的“軍制”前,不擅,才是要。

可是,馮寶提出的“擴編水師”策略,以及奏請設立“羽林右衛”,都超出了“府兵制”範圍。

一般而言,大唐朝廷上下,要麼是反對,要麼是贊同,又或者模稜兩可。

只是這一次,朝廷上下的反應,非常出乎謝岩與馮寶二人預料。

“府兵制”弊端,有識之士早已心知肚明,唯牽扯太大,無人言說矣;“火藥”橫空出世,在“百濟”、“新羅”大放異彩,更令諸多朝臣意識到,朝廷再養那麼多軍隊,好像完全沒有必要了。

此外,軍隊的作用除了保家衛國外,通過征伐異己,獲得土地與利益,才是更加重要的事,此等想法,是大唐君臣們的共識。

“高句麗”,在大唐軍隊南北夾擊之下,估計很難持久,待此戰結束,大唐萬里疆域周邊,除了一個“吐蕃”,再無敵人,依靠戰爭,已不可能獲得巨大利益,相反,那些窮鄉僻壤,大唐王朝還需要投錢財維護統治,本就是一件划不來的事。

但是,“水師”出遠海一趟,獲巨利,人所皆知。

在沒有特別的況下,資源向能夠獲得利益的方向傾斜,小到個人,大到國家,都是一樣。

因此,無論“擴編水師”,還是“羽林右衛”一事,反對者並不多,真正鋒激烈的地方,卻是對於“碼頭”、“基地”和“水運司”等所有權歸屬的爭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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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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