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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都錦繡_第二十九章 開堂問案(二)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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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案、斷案,是主政地方事務員手中最為重要的權力之一。

只不過,當初謝岩考慮到不律法和流程,所以將此項權力行使改由“巡邏隊”和衙門兩個方面搜集證、給出定論或建議,自己最後決斷的做法,並一直沿用至今。

這個法子最大好在於,主政者不用花費大量時間當堂問案,多數案件都可以正常判決。

當然,為了防止腐敗和權力被濫用,謝岩分別從吏、巡邏隊中各選出五個人,組“定案”,每一件案子從這十個人中隨機選擇三人審理,自己只負責最後簽發文書。

原只是一項方便自己的措施,卻被於辰照搬使用,經過數年不斷完善和改進,“衛崗鄉”民皆認可此種方式。通常而言,除了人命案或很複雜、爭議很大的案子外,於辰本不需要開堂問案。

而在富足的鄉里,大多數百姓知禮、守法,再加上“巡邏隊”日夜不停地出沒在街面上,有效震懾宵小,故惡及重大案子很,所以,於辰自己都記不清上次問案是什麼時候事了。

大唐並不限制百姓旁聽府問案,因此,來衙辦事的部分百姓們,偶爾會去“定案”那兒聽案,甚至連有些吏閑暇時也去聽一下。

今日,忽聞鄉長“開堂問案”,且僅是一樁看起來不起眼小案子,那麼,其中定有別

在有心人打聽和傳播下,很快,整個衙裡面的人都知道了事原委。

“馮侯以為,謝侯此舉何意?”

衙食堂一個包間里,馮寶宴請數位員及學堂先生,席間,聊到“開堂問案”,李義府看似很隨意的一句,惹來眾人側目。

“能有何意?無外警示勛貴,莫欺百姓爾。”馮寶一邊示意隨從給眾人斟酒,一邊繼續道:“諸位或許不知,據‘定審會’呈報,鄉里近兩年各類小案層出不窮,其中超過六與皆為、民之爭,換其他州縣,百姓大都忍讓做罷,然鄉里‘巡邏隊’出迅捷,‘志願者’主攬事報,致百姓有心忍亦無可能,加之‘定案’秉公置,依律而決,令人信服,致使百姓報更加積極,勛貴倚仗權勢行不法事,再難瞞。謝警今日促於鄉長‘開堂’,依我之見,恐為震懾各家勛貴,管好自家人,免得他日同樣被送上公堂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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