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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都錦繡_第234章 廟堂(三)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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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對於‘商稅’,謝卿家於文書中寫的很是詳細,無需多說,朕想知道的是,卿家大幅度提高稅率,就不擔心商賈們離開嗎?”李治問道。

謝岩道:“回陛下話,臣很擔心,但是商賈們更加擔心的是,他們擁有的錢財,能否得到朝廷的認可。”

李治仔細回味了一下謝岩的話,不解地問道:“朝廷認可?是為何意啊?”

謝岩道:“商賈不直接從事生產,僅僅依靠將一些東西販運到其他地方,從而獲利,從表面來看,似乎有不勞而獲之嫌,然事實上卻是,他們在這個過程中,付出很多,獲利雖厚,卻也風險極大,稍有不慎就會本無歸,然這些都還在他們可以承的範圍,真正令商賈擔心的卻是,他們的獲利當中,給朝廷的極,那麼以之相對應的是,朝廷並不承認和保護他們的財產,換句話說就是,任何一府,只要願意,隨意弄個罪名就可以剝奪他們的全部家產,為此,商賈們不得不依附於他人,以尋求保護,故,只要朝廷認可他們合法的獲利,大幅度提高稅率,並非商賈們不可接之事。”

對於商賈行“投獻”之舉,李治多還是知道些的,只不過他弄不清楚“稅賦”本的含義和作用。

古代的稅,有正稅、雜稅之分,所謂正稅,即農業稅,也就是田賦。(順便說一句,“稅”字本義是徵收穀,是禾字旁,“賦”字本義是徵收貨幣,所以是貝字旁)。

一般而言,正稅在各個朝代都不太重,因為傳說中的聖君明主都是要輕徭薄賦的,有這樣的道德榜樣在前,既是再混蛋的皇帝也不願意落一個橫徵暴斂的名聲,所以門面功夫他們還是要裝的,那麼,給皇帝“撈錢”的重任就落在了“雜稅”之上,加上還有地方府和某些員的發明的“捐”,於是乎,“苛捐雜稅”就誕生了。

“商稅”屬於“雜稅”一種,本質上也是給朝廷增加收的手段,但是,由於古代商人沒有地位,加上缺有效的統計方法和手段,所以基本上就是朝廷定一個大概的稅率,怎麼收,幾乎全由地方府說了算,由此出現了“投獻”之風,商賈依附在權貴門下,以此獲得保護,同時“商稅”。

至於說“稅賦”的實質意義,那也是後世才有一個明確說法,而且還是各國各樣,說法不同,在此就用不着多談了,總之一句話,皇帝李治他不懂!

不過,聽完謝岩一番話後,李治多多還是從中間聽出些容,最起碼他想通了一件事,那便是與其讓商人們“投獻”,不如讓他們當“商稅”給朝廷,朝廷有了錢,那不就等於自己有錢了嘛,至於說認可商賈們的財產,聽起來好像也沒什麼病。

“謝卿家認為,當如何承認商賈合法獲利呢?”李治問出了至關重要的一點。

好在謝岩早有準備,道:“若陛下應允鄉里試行,臣將發布政令,告知商賈‘無聖旨、不抄家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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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

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