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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首駙:我真不想權傾朝野_第51章 第一個小弟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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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說秦愣子,就一頓酒你至於嘛,實在不行我...我花五十貫跟你買一壇行不行?”

見秦勇上馬要走,李崇義連忙上前一把抓住了‘疾風烈’的韁繩。

“行啊你,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你爹一個月也就給你三十貫的用度,你居然捨得花五十貫來買酒,怎麼,難不你是了商賈之道,大發橫財了?”

坐在馬背上居高俯視着李崇義,秦勇笑着打趣道。

他對李崇義家,也就是河間郡王府的況還算了解。

對方雖為皇室宗親,但跟他秦家一樣,也是純靠封田和食邑吃飯的“窮勛貴”,日子過得的。

大唐重農抑商,唐律規定,凡五品以上的爵包括其直系親屬,市經商與民爭利,因此,很多員勛貴都是表面看着風,實則家中錢庫窮的跑耗子,像秦瓊和李孝恭便屬此類。

當然,也不是所有的員和勛爵都窮。

唐律雖然規定五品以上爵不得經商與民爭利,但其中一些機靈膽大的,還是會鑽律法的空子,比如自己不出面,讓信得過的同族乃至僕從門客在外經商斂財,這樣即使朝廷追究起來,也無法明着定罪。

本來以李孝恭和秦瓊的份,若安排一些僕從門客去經商斂財,也屬正常。

畢竟十個勛爵中,至有七八個都是這樣做的,像程咬金和尉遲恭就是。

秦李兩家之所以沒有選擇隨波逐流,主要是因為秦瓊和李孝恭的格,外加與李二的尷尬關係。

退便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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