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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古代:目標從吃飽飯開始!_第288章 量粟定規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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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收的喜悅尚未散去,共議會立後的第一項實質挑戰便接踵而至——如何將“按勞分配”與“保障基本”這兩條原則,落實到那堆積如山的八石三斗粟米、三石五斗豆子和一石二斗黍子上。

共議會七人再次聚於小屋,油燈下的氣氛比先前更為凝重。桌上攤開着李茂記錄各項數據的木板,以及周氏那本麻麻記錄著每日糧食消耗的炭筆小本。

“首要之事,需定下‘基本口糧’之數。”李茂執炭筆,率先開口,“即維持一人存活每月所需最低糧耗。”

周氏依據過去大半年,尤其是糧食相對寬裕後這幾個月的數據,沉道:“若只算粟米,摻些野菜雜糧,一個壯勞力,一月至需一斗二升方能不。婦孺老者,或可略減,但也不能低於八、九升。” 這是一個維持生存、而非飽腹的數字。

楊熙點頭:“便以每月一斗二升為壯勞基準,一斗為婦孺基準,九升為老人兒基準,先算出保障全谷十六人一年所需之‘基本糧’總數。”

李茂立刻俯演算。谷現有壯勞力(趙鐵柱、韓鐵鎚、周青、楊大山、林三)5人,婦(周氏、林周氏)2人,半大孩子(楊丫、水生)2人,需按婦孺基準;傷患(孫石頭)1人、老者(楊老)1人、(陳小石)1人,按老人兒基準。

“壯勞5人,月耗6斗;婦孺4人,月耗4斗;老傷3人,月耗2斗7升。”李茂邊寫邊念,“每月全谷基本口糧需……1石2斗7升。一年便是……15石2斗4升。”(註:1石=10斗=100升)

算到這裡,眾人眉頭都皺了起來。他們今年收,粟米豆黍加起來也才不到13石。若全按此標準分配,竟連保障基本口糧都略有不足?

“不對,”楊熙立刻指出,“我們算的是純粟米耗量。實際飲食中,我們還有豆、黍、、菜、干菇等。這些皆可抵部分糧食消耗。”

周氏連忙補充:“是了,若將豆、黍折算進去,加上平日狩獵所得食和採集的菜蔬,實際消耗的粟米要很多。去歲冬春艱難時,咱們人均月耗粟米也不過七八升。如今日子稍好,按一斗算,已是寬裕。”

李茂恍然大悟,重新計算:“若以每月人均一斗粟米為基本口糧基準,十六人月耗1石6斗,年耗19石2斗。咱們現有粟米8石3斗,豆子3石5斗(豆耐飢,1斗豆可抵近1.2斗粟),黍子1石2斗(與粟米相近),折算下來,總糧約合……13石5斗左右。”

數字依舊不足。屋沉默。

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