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頻通古代,給皇帝們些現代震憾_第610章 大型土匪的轉型(1)
“更進一步的就是十幾二十個人三四十個人的小團伙,這些團伙雖然不至於勢單力薄,但也上不了檯面,只能幹些青紗帳中蘆葦盪里攔路搶劫形單影隻的客商,打劫勢單力薄小戶人家的勾當,這種團伙基本上一個大頭目就可以管理匪伙了,至多設一個二頭目協助,也是為防不測作為接班人,組織較為鬆散。”
“他們通常有一個或多個固定半固定的地點作為臨時窩點,並且為了躲避懸賞和政府的治安力量的剿滅,他們需要再多個縣村鎮之間來迴流竄,經常就是到一個地方干一票後走人去另一個地方花錢瀟洒,錢花完之後再干一票跑路,依此循環直到遇到點子被剿滅或者團伙訌而解消失。”
【“季節土匪,農忙種地,農閑搶劫,這算是靈活就業嗎?”】
【“小匪幫就像流犯罪團伙,大匪軍已經是有據地的割據勢力了,質完全不同。”】
【“往返於村社和匪幫之間,這種半匪半民的狀態最可怕,防不勝防。”】
西漢,淮南王劉安招納門客編纂《淮南子》的時期。一位通黃老之、也涉獵兵家與實務的門客,在與其他學者討論時,針對天幕容發表看法。
淮南門客指着天幕道:“偶爾為之者,為生計所迫,其行如疾風驟雨,來得快去得也快,乃之用,未其道。而職業土匪則不然,其道也。於此道中,乃生焉。諸位請看,十八人以下,可依緣鄉誼維繫;數十人,需設副貳以備不測;至數百上千,則非有嚴明職分、層級紀律不可。這與朝廷治理郡縣、軍隊編伍列陣,在機理相通。”
劉安總結道:“半農半匪,亦民亦盜。此乃社會治理潰爛之癰疽。府剿匪,大軍至則化為良民,散阡陌,大軍去則復聚為盜,滋擾鄉里。除甚難,因其與普通百姓相連。黃老之講治大國若烹小鮮,需清靜無為,與民休息,使民安居樂業,則匪源自絕。”
……
“然而一旦小綹子通過兼并、招募或裹挾,膨脹到數百甚至數千之眾,活範圍從剪徑升級為攻打集鎮、對抗軍,質就發生了本變化,這種規模的土匪群已經不能用匪幫來形容了,應該稱呼為匪軍了。這種充滿了攻擊力的軍事群在相當大的地區活並擁有控制權,在一定的條件下甚至有可能釀叛。”
“與正規的軍事政治組織不同,一個匪幫的規模越大,其部凝聚力就越低,因此它必須增加更為正規的組織措施。譬如在農村的小型匪幫中,主要依靠首領和部下的私人關係。較大的匪幫便會依靠組織和紀律的約束,並且要組織起靈活的指揮結構。在最為複雜的大規模匪幫之中,各類職務的委派與等級份都有非常詳細的規定。”
“而無論大小,匪幫的首領都會於至高無上的位置,這種尊崇甚至凌駕於匪幫中傳統的“民主”之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