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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幕:從帶老朱看南京大屠殺開始_第496章 極為雙標的“團結人”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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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棣站在殿中,目沉靜地注視着幕,手指無意識地輕叩腰間劍柄。姚廣孝、夏原吉、張輔等重臣侍立,皆面深思。天幕揭示的“滿洲團結壬”現象,其巧的欺騙與破壞,讓他們在震驚之餘,更警惕。

“陛下,”夏原吉沉道,“此事雖為後世之弊,然其機理,發人深省。所謂‘團結壬’,實乃假‘公義’之名,行‘私利’之實。其手段在於巧妙利用不同群間的信息隔閡與認知差異,弄話語,雙重標準,最終達維護一小撮人特殊利益之目的。此非獨族群事務中有,於財政、吏治、邊務之中,若有信息不暢、監督不力,亦可能滋生類似蠹蟲。我朝當引以為鑒,務必使政令清晰,信息通達,監督有效,令此等‘兩頭騙’之行徑無所遁形。”

張輔道:“夏大人所言,乃本之策。然就此事論,其核心在於將‘族群’份工化、特權化。我大明境,亦有蒙古、真、回回、西南諸夷等。陛下懷遠人,給予一定優待羈縻,乃為安定邊疆。然需警惕,此等優待不可固化為某些人世代相傳、且可隨意解釋、用以謀取超常利益之‘特權’。尤需防範其中有人效仿後世‘團結壬’,在漢民與其他族群之間上下其手,挑撥離間。朝廷對待各族,當有明確、統一之法度,賞罰分明,不宜因‘族’而異,更不可讓某一族裔壟斷‘數民族’之代表權與解釋權。”

姚廣孝緩緩道:“阿彌陀佛。此現象亦折出‘名實之辯’。‘團結’本是善政,然若被竊取其名,填充私貨,則善政反惡政。故宮服飾之例,尤為典型。以‘團結’拒漢,以‘歷史’拒他族,實則皆為滿洲服飾獨霸張目。此乃換概念,綁架公。我朝理類似文化、禮儀之事,需格外慎重,務求名實相符,尊重歷史淵源,兼顧各方,不可偏聽偏信,被某一勢力之片面之言所誤導。朝廷當有主見,有原則。”

朱棣聽罷,微微頷首。他下西洋,通諸番,深知外界之廣闊與複雜;他北征蒙古,也明白邊族之桀驁與多變。治理多族群帝國,需要手腕,更需要清晰的戰略和公正的原則。

“傳朕旨意。”朱棣的聲音沉穩有力。

“其一,明確‘華夷’之辨在於文化,漸趨融合。朝廷鼓勵境各族,學習話,習讀經典,漸染華風。對誠心歸化、文化程度較高者,可量才錄用,與漢員一考核升遷,不因其原屬族裔而另設標準或障礙。但對各族原有之首領、貴族,其優待僅限於其本人及直系,不可推及全族,形世襲特權階層。理藩院理各族事務,需秉持‘朝廷一視之,依法依例辦理’之原則,嚴經辦人員與某一族裔勢力勾結,縱信息,謀取私利。”

“其二,文化尊重,當有實據,不偏不倚。對境各族之風俗、服飾、禮儀,朝廷原則上不予干涉,然在式場合、國家典禮、重要公共場所(如宮苑、孔廟、先賢祠等),其禮儀、服飾當以華夏正統為主。若需展示各族文化,應統籌安排,平等對待,絕不可出現獨尊某一家、排斥其餘之局面。禮部需制定相關儀制章程,明確規範,杜絕後世故宮那般荒唐景象。”

“其三,加強信息通與教化宣傳。朝廷政令,尤其是涉及邊政、族群事務者,需以漢、蒙、藏等主要文字譯寫,廣布邊疆,使各族上層及百姓知曉朝廷本意,防止有人從中曲解、壅蔽。鼓勵各族子弟國子監或地方學學習,增進了解,減隔閡。方修史、編纂地方志,需客觀記載各族歷史與貢獻,但需明確主線是‘大明一統,華夷共融’,警惕任何試圖割裂歷史、突出某一族裔特殊地位之敘事。”

“其四,強化監察,打擊蠹。都察院、六科需加強對理藩院、地方土衙門及涉及族群事務吏之監察。凡發現有為己私利,挑撥族群關係,或利用職權在漢民與其他族群間實行雙重標準、欺上瞞下者,無論涉及何人,嚴懲不貸。朝廷需掌握理族群事務之主導權,絕不容許任何民間或半方勢力,自我標榜為某一族裔乃至‘數民族’總代表,與朝廷討價還價,或弄輿論。”

“其五,以史為鑒,教育後世。將天幕所示‘滿洲團結壬’之現象、手段、危害,及其反映出的深層次問題,編纂冊,作為皇室、宗親、高級員及理藩院、禮部相關吏之必讀教材。務使其深刻認識,理多族群事務,貴在公正、清明、通達,最忌偏私、壅蔽、被人利用。務必保持警惕,防微杜漸。”

朱棣的應對,是理、系統且有前瞻的。他試圖在保持帝國統一與文化主的前提下,以相對開明、公正的態度理族群差異,但極力防範差異固化為特權,更警惕任何人利用這種差異進行政治弄。其目標是建立一個在強大中央政權主導下,各族漸趨融合、利益相對均衡、信息相對明、杜絕“兩頭騙”式政治投機的大明天下系。他對“故宮服飾”案例的反思,顯示其對文化象徵意義的高度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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