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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幕:從帶老朱看南京大屠殺開始_第378章 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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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方朔難得收起嬉笑,略一沉,道:“陛下,臣以為,禮法如,用之貴在得中。‘父母之命,妁之言’,可使婚姻鄭重,免於輕率,亦使家族門戶得其所宜。然若如天幕所示,苛至男平日不得談,有亦不可自通,則近乎窒塞人,反易滋生怨曠與偽詐。竊以為,禮制當為疏導人、安定家國而設,非為抑人而立。我朝去古未遠,觀《樂府》歌詩,男相悅之辭猶存,可知聖王之道,亦重人倫之和樂。”

劉徹頷首:“曼倩此言,頗合朕意。禮法不可廢,人亦需恤。婚姻大事,自當遵父母之命,有妁之證,以全禮制,定名分。然男之間,亦需有合禮之際,如鄉、社飲、節慶之時,使青年男得見其儀容舉止,父母妁亦有所觀察依據,豈不兩全?一味嚴防死守,反失‘風化’之本意。”他心中所想,是既要維護儒家倡導的倫理秩序以鞏固統治,又要保持社會一定的活力與和諧。漢初去古較近,禮法約束相對後世理學時代,確實留有更多彈空間。

**唐,長安,東西兩市及曲江畔。**

唐代社會風氣開放,婦地位相對較高,男往限制較。天幕所示容,在多數唐人看來,簡直有些不可思議,甚至頗為抑。

“哎呀,後世子竟這般不自由?連與男子說句話都不?”一位頭戴帷帽、着艷麗胡服與條紋的仕,在侍陪同下逛西市,看到天幕,忍不住驚呼出聲。

旁邊賣首飾的胡商笑道:“娘子說的是。咱們長安,上元、清明、踏青、曲江宴,哪次不是男同游,士如雲?便是平日里,子騎馬箭、打馬球、逛市集,也是常事。若按天幕所說,豈不悶煞人!”

酒肆中,幾名文人正在飲酒,話題也轉到天幕上。

“程朱理學?未曾聞也。觀其主張,將‘男之防’抬到‘天下第一大防’的地步,實在迂腐!”一個中年文士搖頭,“我大唐開國,氣象恢弘,男之別雖有,然重在禮敬,非在隔絕。子才學出眾者,可詩作賦,可參與社,甚至有主臨朝(指武則天)。婚姻之事,雖仍重門第,講求父母之命、妁之言,然男雙方在定親前,往往也有機會相見,或通過詩文書信略通愫,並非全然盲婚啞嫁。”

另一年輕士子笑道:“正是。白樂天詩云‘楊家有初長,養在深閨人未識’,那是文學渲染。實際上,若非有一定程度的社,如何能有‘遂令天下父母心,不重生男重生’之嘆?天幕所言後世形,恐是理學大興後之極端狀態,非我大唐之風貌。”

也有持重者表示:“然‘父母之命,妁之言’終究是正理。若無此約束,任由男私相授,易啟奔之風,壞綱紀。我朝風氣雖開,然禮法大節仍在。只是這‘防’的尺度,確比天幕所示後世要寬許多。”

皇宮之中,武則天(假設此時在位)與上婉兒等一同觀看。武則天冷笑一聲:“將錮於深閨,視男接如洪水猛,此乃庸夫怯懦之見,亦是子才智、鞏固男權之手段。朕主天下,用,設教坊,何嘗因男之別而廢事功?婚姻之事,固需禮法,然若全然無視子意願,與買賣何異?後世理學如此苛酷,實非國家之福。”雖也利用儒家禮法維護統治,但其個人經歷與執政風格,無疑是對極端“男大防”觀念的挑戰。

**宋,汴梁,程氏書院及街頭。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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