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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神七國現實主義_第十四回 五國聚首分龍肉 殘軀苟延乞太平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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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一份以璃月草案為基礎的《關於納塔地區和平與發展的五國協定》(被納塔人私下稱為《裂土之盟》)艱難出爐。其主要條款如下:

一、納塔承認稻妻在目前已佔領區域的“特殊利益”,並同意稻妻資本對納塔境指定十三珍稀資源點(包括多高品位元素礦脈、稀有木材產區)擁有為期九十九年的“優先開採權”。

二、納塔向至冬國支付總額為**三十萬億拉**的戰爭賠款,分五十年還清,以北國銀行為主要結算通道,並以納塔部分國有資產及關稅收作為抵押。

三、納塔須向楓丹帝國“開放”其非核心的各類技庫,包括但不限於部分龍族共生技、元素生馴養法、獨特的地熱應用技等,供楓丹“研究借鑒”,以“促進共同進步”。

四、璃月商人在納塔全境有為期三十年的“稅收優待”,各類賦稅減免三,並在商貿糾紛中有一定的司法便利。

五、上述四國(璃、稻、楓、至)共同“保障”納塔的“獨立與領土完整”(除已割讓予稻妻的部分),並“承諾”協助納塔現政權(即瑪薇卡與龍族議會)維持國政治局勢穩定,包括但不限於提供“安全顧問”、協助“調解”部落衝突等。

此協定一經宣讀,瑪薇卡幾乎當場掀桌,周火元素力不控制地涌,使得大廳溫度驟升。龍族議會長死死按住的肩膀,龍目中亦是悲憤加。這哪裡是和平協定?分明是一紙賣契!技被楓丹窺探,財富被至冬榨取,資源被稻妻掠奪,市場被璃月佔據,而所謂的“獨立”與“保障”,不過是套在脖子上的華麗絞索,從此納塔外命脈,盡於四國之手!

然則,形勢比人強。部部落戰正酣,外部稻妻大軍境,若不簽此城下之盟,納塔恐有滅族之禍。在四國代表或冷漠、或威脅、或“勸”的目下,瑪薇卡最終以抖的手,在那份浸着屈辱的協定上,鈐下了火神印璽。龍族議會長亦發出一聲低沉的龍,以龍族秘法留下了靈魂印記。

協定簽署,四方“皆大歡喜”。九條裟羅雖未完全滿足領土要求,但獲得了實打實的資源利益;潘塔羅涅滿意於天價賠款及其帶來的金融控空間;希格雯則為楓丹獲取了已久的技窗口;凝更是笑納了商業特權,並將璃月定位為納塔“穩定”的保障者,影響力大增。

消息傳回納塔,各部族反應不一。部分部落如“流泉之眾”、“懸木人”等,見外患暫緩,力稍減,雖知條約屈辱,也只能暫時接。“沃陸之邦”、“回聲之子”中的激進派則怒不可遏,斥責瑪薇卡與龍族議會賣國求榮,戰非但未止,反而因這“賣國條約”增添了新的仇恨火種。

四國的“保障”力量,隨即以“維和”與“顧問”名義進納塔。璃月的商隊憑藉著免稅特權,如水般湧;稻妻的採礦公司開始圈佔資源點;楓丹的技專家出各類迹與工坊;至冬的金融專員則開始清算納塔的資產。納塔的天空,依舊籠罩着龍與火的,然其大地,已然被異國的旗幟與資本,切割得支離破碎。

瑪薇卡回到熔火王庭,着那象徵部落聯盟的、如今卻已裂紋遍布的火焰圖騰,默然無語。龍族議會長盤踞於聖山之巔,雷在其鱗片上遊走,發出沉悶的轟鳴,彷彿在訴說著不甘與憤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