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蜀國滅亡的根本原因_第157章 餘波迴響:蜀漢遺民的命運與歷史記憶的重塑(1)
炎興元年(公元263年)的降旗上都城頭,不僅終結了一個政權的生命,更將數十萬蜀地軍民拋了歷史的洪流。當劉禪的車駕緩緩駛向,當姜維的復國計劃在都的泊中破滅,蜀漢的民們——無論是外來集團的後裔、益州本土士族,還是普通百姓——都不得不面對“改朝換代”的殘酷現實。他們的命運選擇、記憶重構與份轉換,不僅是蜀漢滅亡的直接餘波,更折出這場政權更迭對社會深層的影響。本章將過民的視角,探尋蜀漢滅亡後蜀地社會的變遷,以及這段歷史如何在記憶與忘中被重新書寫。
一、權力替中的生存選擇:不同群的命運分野
蜀漢滅亡後,曹魏(及後續的西晉)對蜀地採取“懷為主、製為輔”的治理策略,而不同份的蜀漢民,基於自利益與立場,做出了截然不同的生存選擇,這些選擇也決定了他們此後的命運軌跡。
外來集團後裔的“邊緣化”與“本地化”。蜀漢的外來集團(荊襄籍、北方籍)在政權滅亡後面臨艱難抉擇:返回故鄉(中原或荊州),或留在蜀地接新政權統治。對於高層員的後裔,如諸葛亮之子諸葛京、張飛之孫張遵(倖存者)等,曹魏採取“優容政策”——諸葛京被任命為郿縣令,張遵被授予閑職,通過“授安”消除潛在威脅。但這些人在西晉場中始終於邊緣,“雖有爵,不掌實權”(《晉書·諸葛京傳》),難以重現父輩的榮。更多中下層外來後裔,則因“故鄉遙遠、產業在蜀”選擇留居,逐漸與益州本土社會融合。他們中的一部分通過聯姻、經商融本地士族網絡,如荊州籍的馬氏家族(馬岱後裔)與蜀郡張氏通婚,為“本土化的外來者”;另一部分則因失去政治特權,淪為普通平民,其“外來份”在幾代人後逐漸淡化。
益州本土士族的“主適應”與“利益鞏固”。對益州士族而言,蜀漢滅亡更像是“外來統治的終結”,他們迅速調整姿態,主融曹魏(西晉)治理系。譙周因“勸降有功”被封為城亭侯,其子譙熙襲爵,家族地位遠超蜀漢時期;張裔之子張毣被任命為廣漢太守,繼續掌控地方實權;郤正作為劉禪的侍從,隨遷後“被賜爵關侯,頗晉武帝賞識”(《三國志·郤正傳》)。這些士族通過“合作”換取了利益鞏固:西晉延續了曹魏的“九品中正制”,益州士族憑藉“鄉黨評議”的優勢,壟斷了地方選舉權,“蜀郡、廣漢、犍為三郡的中正,皆為本土大姓擔任”(《華國志·後賢志》)。他們甚至通過編纂地方志(如陳壽《三國志》、常璩《華國志》),塑造“益州士族輔佐新朝”的歷史形象,將自己從“蜀漢的合作者”改寫為“晉朝的奠基者”。
普通百姓的“被接”與“生活延續”。對蜀地百姓而言,改朝換代的直接影響是“賦稅徭役的短暫減輕”——西晉初期為穩定統治,“減蜀地租稅三,罷除姜維時期的額外徭役”(《晉書·食貨志》),這讓飽戰爭之苦的百姓得到息。他們對政權更迭的態度更為務實:既不懷念蜀漢的“重賦”,也不主依附曹魏的“新政”,只求“安穩度日”。都平原的農民繼續耕種土地,只是繳納租稅的對象從“漢”變為“晉”;蜀錦工匠仍在作坊勞作,產品從“蜀軍資”變為“晉朝商品”;南中夷族則利用政權替的空隙,恢復了部分自主權益,“晉朝雖設南中校尉,卻不得不依靠本地渠帥治理”(《三國志·李恢傳》注引《晉中興書》)。對普通百姓而言,“生存”始終是第一位的,政權的旗幟變化,遠不及“能否吃飽穿暖”重要。
降將與士兵的“離散”與“重塑”。蜀漢的降軍(約四萬餘人)被西晉編軍隊,分散部署於關中、淮南等地,“姜維舊部多被遷至關中,防備鮮卑”(《晉書·武帝紀》)。這些士兵失去了“蜀軍”的份認同,在異鄉軍營中逐漸被同化,部分人因戰功獲得晉陞,如原蜀漢牙門將句扶之子句安,在西晉滅吳之戰中“累功至鷹揚將軍”。但更多士兵因“蜀兵”份到歧視,“常被派往最前線,死亡率遠高於中原士兵”(《晉書·劉頌傳》)。他們的命運折出“失敗者”在新政權中的邊緣地位——個的價值被淹沒在“征服者與被征服者”的宏大敘事中。
不同群的命運分野,本質上是“利益重新分配”的結果:外來集團因失去特權而邊緣化,本土士族因主合作而鞏固利益,普通百姓則在政權替中尋求生存空間。這種分化,也讓“蜀漢民”的群概念逐漸消解,取而代之的是“晉朝蜀地臣民”的新份。
二、記憶重構中的歷史書寫:蜀漢形象的淡化與重塑
政權的更迭往往伴隨着歷史記憶的重構。西晉時期,蜀漢的歷史形象在方敘事、私人着述與民間傳說中被不斷重塑,其“興復漢室”的理想主義彩逐漸淡化,最終為“偏安一隅、自取滅亡”的負面案例。
方敘事的“貶抑化”與“合法化”。西晉作為曹魏的繼承者,需要通過否定蜀漢的合法來鞏固自統治。司馬昭在滅蜀後發布的詔書中,稱蜀漢“偽主劉禪,昏庸暴,姜維窮兵黷武,使蜀民遭殃”(《三國志·後主傳》注引《晉起居注》),將滅蜀定義為“解救蜀民的義舉”。晉武帝司馬炎即位後,進一步將蜀漢定為“僭偽政權”,規定“方史書不得稱蜀為‘漢’,必稱‘蜀’或‘偽蜀’”(《晉書·職志》)。這種方敘事通過史書編纂(如王沈《魏書》)、詔書頒布、員言論等渠道不斷強化,使得“蜀漢非法”為主流認知。更重要的是,西晉將諸葛亮塑造“忠誠而不明時勢”的悲劇人,既肯定其“治政才能”,又批評其“北伐徒勞”,這種“有限肯定”的態度,既消解了蜀漢的正統,又維持了“忠君”的倫理秩序。
私人着述的“矛盾”與“選擇”。蜀地本土學者在書寫蜀漢歷史時,呈現出複雜而矛盾的態度。陳壽作為《三國志》的作者,曾仕蜀漢,其敘事既包含對諸葛亮“科教嚴明”的肯定,也有對劉禪“昏庸”的批評,更將姜維北伐稱為“玩眾黷旅,明斷不周”(《三國志·姜維傳》)。這種“褒貶織”的寫法,既是對歷史的客觀記錄,也暗含“迎合晉朝方”的考量——通過承認蜀漢的缺陷,證明西晉統一的合理。常璩的《華國志》則更側重益州本土視角,將蜀漢描述為“外來政權對蜀地的消耗”,強調“譙周勸降”的“保民之功”,實際上是為益州士族的“合作”行為辯護。唯有習鑿齒《漢晉春秋》堅持“以蜀漢為正統”,但這部書在西晉並未流傳,其觀點直到東晉才因“偏安局面”被重新重視——這恰恰說明,歷史記憶的書寫始終制於現實政治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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