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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曆:從流亡到萬國來朝_第138章 海疆新秩序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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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曆二十年,初夏。當“西洋開拓船隊”的銀帆消失在西方的海平線上,帝國在南洋的軍事存在已如同磐石般穩固。硝煙散盡,百廢待興。征夷大將軍陳永邦坐鎮明京,深知武功之後,需繼以文治。帝國的目標,絕非如西夷般竭澤而漁的掠奪,而是要建立一套以大明為核心、互利共贏、萬國來朝的 海洋新秩序。這套秩序的理念,正通過一道道諭令、一項項舉措,如同潤無聲的春雨,滲到南洋的方方面面,重塑着這片廣袤海域的生存法則。

明京原總督府,現“大明南洋都督府” 議事廳,氣氛莊重肅穆。陳永邦與新任南洋布政使 張文顯、市舶司總制張翰、水師提督鄭功等文武大員齊聚一堂,共商大計。牆上懸挂的巨幅《皇明南洋全輿圖》上,代表大明有效控制的區域已被硃筆醒目勾勒。

“諸位,” 陳永邦聲音沉穩,手指劃過地圖,“達維亞、馬六甲、呂宋、安汶四大支柱已定,星洲、金蘭等要衝亦在掌握。然, 疆土易取,人心難附。 陛下有旨:‘得海疆永固,非僅恃兵戈之利,更需立萬世不易之章法,施春風化雨之仁政。’”

布政使張文顯起,呈上厚厚一疊文書:“大將軍,下與僚屬連日議定《 南洋治理疏 》,其要有三:”

“一曰 政令一統 。 奏請陛下恩准,於明京設 ‘南洋承宣布政使司’ ,統轄 馬六甲、呂宋、香料群島 三大 分守道 。 廢黜西夷舊制,推行 《大明律》 與 《皇明海貿新律》 ,設 府、州、縣 ,委派流, 編戶齊民,清丈田畝 。對 蘇祿、渤泥等稱臣納貢之土邦 ,行 羈縻之策 ,冊封其主,但 司法、軍事、關稅之權,漸次收歸朝廷。”

“二曰 稅賦公平 。 徹底廢除VOC、西夷之貿易壟斷制與人頭稅 等苛政。田賦 依地則例,三十稅一;商稅 按《市舶司新則》,明徵收,一一稅,嚴盤剝。設 ‘皇明南洋銀號’ , 推行 ‘永樂通寶’ 制錢與 發銀票 ,便利商民,穩定金融。”

“三曰 教化歸心 。 於明京、馬尼拉、馬六甲 三地,首設學,聘通儒為師,教授漢文、聖賢之道。鼓勵華夷通婚但需報登記, 土着子弟聰穎者,可薦 南京國子監 深造。 佛寺、道觀可依法修建,然 西夷之天主堂,嚴私下傳教,已有者,需登記在冊,不得干預訟獄。”

功補充道:“水師將沿主要航路設立 四大水寨 ,定期巡航,清剿殘匪,護航商旅。 遇有 欺凌華商、劫掠貢船 者,無論華夷, 水師皆可先斬後奏!”

陳永邦聽罷,頷首道:“甚善!便依此議,本上奏。眼下即可先行曉諭各地, 安定人心,恢復生產。 尤其要告知土着百姓, 朝廷只懲首惡,脅從不同,廢除一切舊苛政,令其安心耕作漁獵。”

馬尼拉,帕利安華商會長陳倫青,如今多了一個新份——大明呂宋布政分司 特聘的市舶司評議。這一日,他正陪同新任馬尼拉知府 及市舶司分司主事,巡視街市。

街道兩旁,店鋪林立,人流如織。昔日西班牙人設立的關卡和苛捐雜稅告示牌已被拆除,換上了用漢字、他加祿文 書寫的《大明市舶稅則簡明告示》,稅率清晰,一目了然。幾名土着小販 正將新鮮的椰子和香蕉擺上攤位,看到員隊伍,不再像以往那樣驚恐躲閃,而是學着華人的樣子,笨拙地作揖。

知府在一集市公告欄前停下,親自向聚集過來的華商、土着和梅斯索宣講:“諸位鄉鄰! 自即日起, 馬尼拉行 《大明律》 ! 凡 易糾紛、田宅爭執、盜竊鬥毆 ,皆可至 府衙 鳴鼓申訴, 府依律公斷,絕不偏袒! 以往西夷 教士可干預訟獄、有 ‘初夜權’ 等 陋規惡習,一概廢除! 爾等皆是 大明子民 , 王法保護 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