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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三省資治通鑒通讀本_第232章 唐紀五十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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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二月,甲寅(初五),任命義武留後張昇云為節度使。

3當初,鹽州陷落以後(鹽州陷落事見二百三十二卷貞元二年(公元786年)),塞外不再有屏障;吐蕃常常阻斷靈武的通,侵擾鄜坊。(胡三省註:既阻斷靈武往來的道路,又侵擾鄜坊的百姓。)辛酉(十二日),德宗下詔發兵三萬五千人修築鹽州城(考異:《邠志》記載:“貞元八年(公元792年),下詔召張公商議修築鹽、夏二城。張公上奏說:‘軍隊進軍攻取,迫切需要驍勇的將領。神策散將魏茪,是朔方子弟,武藝超群;得到魏茪,足以事。’皇上派遣魏茪前往。張公任命魏茪為邠寧馬軍兵馬使。三月,軍隊及各軍奔赴五原,在距離城池一百里的地方駐紮。魏茪獨自率領他的騎兵徑直來到城下,攻城中,趕走吐蕃人,召集各軍修築城池;又率領他的軍隊向西在邊境上搶掠,往返巡邏,為軍隊充當耳目。吐蕃部眾抵達邊境卻不敢進軍修築二郡城池後返回。”白居易《樂府·城鹽州》注也說“貞元壬申年(公元792年),特下詔修築鹽州城。”而《實錄》記載在貞元九年(公元793年)二月。大概去年下詔讓修築鹽州城,今年因為任命杜彥等人而提及此事。)又下詔命令涇原、山南、劍南各自發兵深吐蕃境來分散他們的兵力,鹽州城二十天就修築完;命令鹽州節度使杜彥戍守,朔方都虞候楊朝晟戍守木波堡(胡三省註:木波堡,在慶州方渠縣境。《九域志》記載:方渠,宋朝改為通遠縣,設置環州,有木波鎮)。從此靈、夏、河西地區得以安定。

4德宗讓人告訴陸贄,“重要的事,不要對趙憬談論,應當封親筆奏疏上報;”又說“苗粲因為他的父親苗晉卿往年代理朝政(胡三省註:寶應年間,接連有國家的喪事,苗晉卿代理冢宰),曾有不守臣節的言論,他的兒子們都與古代帝王同名(胡三省註:苗晉卿十個兒子:苗發、苗丕、苗堅、苗垂,與帝王同名),如今不想公開貶斥驅逐,他的兄弟也各自授任外地職,不要讓他們靠近屯兵的地方;”又說“你過於清廉謹慎,各道贈送的禮,一概拒絕,恐怕會影響事通,像馬鞭、靴子之類的東西,接也沒什麼妨礙。”陸贄上奏,大致容是:“昨天我所上奏的事,只有趙憬知道,陛下已經勞神費力,小心防備。這是在親信大臣之中,還存在着形式上的拘束,表面上親而實際上疏遠,很事。恐怕會違背無私的德,而且損害毫不吝嗇的明智(胡三省註:《尚書》說:改正過錯毫不吝嗇)。”又說:“授人爵位一定要在朝廷上,決犯人一定要在集市上,唯恐眾人看不見,事不公開(胡三省註:《禮記》說:在朝廷上授人爵位,與眾人共同見證;在集市上決犯人,與眾人共同拋棄他。)。君主做這些事心無愧,百姓聽了沒有疑慮,賞的人安心接而無慚愧之刑的人坦然面對而無怨恨之言,這是聖明的君主用來宣揚典章制度,與天下人共同遵守的方法。凡是讒言誣告的事,大多不是真實的話,有利於中傷他人,卻害怕公開辯論。有的說時間已久,無法追究;有的說事有妨礙,必須瞞忍耐;有的說惡行尚未暴,應當借其他事為名;有的說只要拋棄這個人,何必明確指責辱。言辭都似乎合合理,意思實際上包含着欺詐誣陷,傷害好人,讓人得逞,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!如果苗晉卿父子確實有大罪,就應當公開依照法律論;如果被誣陷冤枉,怎麼能讓他們暗中遭流放遷徙。審理訴訟,辨別讒言,必須探求實,考察行跡,實,行跡明確,言辭屈服,道理窮盡,然後施加刑罰,這樣才能使下面沒有冤案,上面沒有錯誤的聽聞。”又說:“監管的員接賄賂,滿一尺就有刑罰(胡三省註:《律》規定,各監管的員,接所監管的財,一尺打四十下。各監管主管員接而枉法的,一尺打一百下。),至於地位低微的吏,尚且應當嚴格止,何況位居風俗教化首位的人,反而可以通行!(胡三省註:風俗教化首位的人,指宰相是風俗教化的源頭。)賄賂的門路一旦打開,就會逐漸發展得更加嚴重,馬鞭、靴子之類的小東西不拒絕,必然會發展到接金玉。看到想要的東西,心怎麼能自我剋制!古話說,不見可,此心不。已經與別人私下往,怎麼能中途斷絕他們的心意!(胡三省註:指已經接了別人的私人饋贈,就難以拒絕他們的私下拜見。)所以涓涓細流不斷,就會匯江河湖海的災難。”又說:“如果對有的饋贈接,有的拒絕,那麼被拒絕的人會懷疑被排斥而無法通;如果都推辭不接,那麼眾人都會知道不接是正常的道理,又有什麼嫌疑阻礙呢!”

5當初,竇參憎惡左司郎中李巽,把他調出京城擔任常州刺史。到竇參被貶為郴州別駕時,李巽正擔任湖南觀察使。汴州節度使劉士寧贈給竇參五十匹絹,李巽上奏說竇參與藩鎮勾結。德宗大怒,想殺竇參,陸贄認為竇參的罪過不至於死,德宗才作罷,不久又派遣中使對陸贄說:“竇參勾結朝廷外的人,他的意圖難以揣測,國家大事重要,你趕快進呈文書置他。”陸贄進言:“竇參是朝廷大臣,誅殺他不能沒有罪名。從前劉晏的死,罪名不明確,至今眾人議論都為他憤慨不平,叛臣也以此為借口(胡三省註:事見二百二十六卷建中元年、二年(公元780、781年))。竇參貪婪放縱的罪過,天下人都知道;至於暗中懷有叛逆的企圖,事的跡象卻很模糊。如果不審訊,就匆忙以死刑,會引起不小的震。竇參與我沒有,這是陛下知道的,我難道想營救他,只是可惜刑法不濫施。”三月,將竇參再次貶為驩州司馬,他的男親屬都被發配流放。

德宗又命令理竇參的親信黨羽,陸贄上奏:“罪名有首犯和從犯,法律有重刑和輕刑(胡三省註:首犯重罰,從犯輕罰)。竇參已經被寬恕,他的親信黨羽也應減輕罰;況且竇參獲罪之初,他的私黨已經一起罰,人心早已安定,請不再追究。”德宗聽從了他的建議。德宗又想沒收竇參的家產,陸贄說:“按照法律,反叛叛逆的人要全部沒收家產,貪污賄的人只徵收所犯罪涉及的財,都必須定罪判刑後,才能沒收。如今罪名法律還不明確,陛下已經施加恩惠寬恕,如果登記沒收他的家產,恐怕會因財而損害道義。”當時宦邊的人對竇參怨恨特別深,不斷誹謗他。竇參還沒到驩州,最終在途中被賜死。竇申被杖打而死,他的財、奴婢全部被送到京城。

6海州團練使張昇璘,是張昇雲的弟弟,李納的婿,因為父親去世一周年回到定州(胡三省註:海州,東海郡,是淄青管轄的地方。定州,是義武節度使的治所。兒子為父親守喪,兩周年後舉行大祥祭禮)。張昇璘曾在公開場合辱罵王武俊,王武俊上奏了這件事。夏季,四月,丁丑(二十八日),德宗下詔削去張昇璘的職,派遣中使杖打併囚他。定州富庶,王武俊一直想得到它,借這個機會派兵襲擊奪取了義,搶掠了安喜、無極一萬多人,把他們遷到德、棣二州(胡三省註:義,隸屬於定州。安喜縣,原本是定州的治所,大概州的治所遷移了。無極,是漢朝的古縣,因無極山而得名,唐朝隸屬於定州。按《無極山碑》說:“無極山與天地一同產生,從山頂到山腳,大約三里,以石頭為山,高二丈五尺左右。石頭上面是青,下面是黃白,前面平整,可以鋪兩張大席。”在無極西南三十里。景福二年(公元893年),以無極縣設置祁州。)。張昇雲關閉城門自行防守,多次派遣使者道歉,王武俊才停止進攻。

德宗命令李師古拆毀三汊城(李納修築三汊城,事見去年(公元792年)),李師古接了詔令;但他常常招集亡命之徒,對那些得罪朝廷的人,都安任用他們。

7五月,甲辰(二十五日),任命中書侍郎趙憬為門下侍郎、同平章事;義節度使賈耽為右僕,右丞盧邁保留本,一同為同平章事。盧邁是盧翰的族子。趙憬懷疑陸贄依仗恩寵,想獨攬大權,把自己排到門下省(胡三省註:政事堂在中書省,如今趙憬遷到門下省,所以懷疑陸贄排自己。右僕隸屬於門下省),常常稱病不參與政事,因此與陸贄產生了嫌隙(胡三省註:為趙憬依附裴延齡埋下伏筆。考異:《舊唐書·趙憬傳》說:“趙憬與陸贄一同執掌政事,陸贄依仗長期在宮中,特別蒙恩寵,以國家政事為己任。剛滿一年,調任趙憬為門下侍郎,趙憬因此深深懷恨,多次以眼病請求休假,不怎麼理政事,因此兩人不和。”按趙憬遷到門下省仍然是宰相,又增加了賈耽、盧邁,陸贄怎麼能專權!大概趙憬是這樣懷疑他罷了)。

8陸贄上奏論述邊防的六大失誤,認為:“置失當,考核責罰缺失,財被眾多的士兵耗盡,兵力因將領過多而分散,怨恨因不均產生,戰機因遙控指揮而喪失。(胡三省註:從置失當以下,就是所說的六大失誤。)

關東的戍邊士兵,不悉當地的風土人在邊疆荒野苦,心裡害怕戎虜。國家供養他們如同生慣養的兒子,姑息他們如同對待客人。他們屈指計算回歸的日期,張等待餵養;有的希朝廷的軍隊打敗仗,趁混向東潰逃;有的放棄城鎮,搖遠近的人心。這不僅沒有益,實際上還有損害。又有那些犯刑律被貶謫流放的人,他們本就是品行不端之輩,再加上懷念故土的心,希發生和災禍,比戍邊士兵更嚴重。這可以說是置失當。這是第一個失誤。

近來權力轉移到下面,朝廷失去了權柄,將領的號令在軍隊中很能施行,國家的典章制度也不能在將領中施行,相互姑息縱容,苟且度日。想要獎賞一個有功的人,反而擔心無功的人會不安;想要懲罰一個有罪的人,又擔心同黨會擔憂。罪過因瞞忍耐而不公開,功勞因猜疑而不獎賞,姑息的做法,到了這種地步。所以讓捨生忘死、盡忠盡節的人被同輩譏諷,率領部眾衝鋒在前的人被士兵怨恨,使軍隊失敗、國家困窘的人不到慚愧畏懼,救援遲緩、耽誤期限的人卻自以為有智謀。這使義士痛心,勇夫渙散。這可以說是考核責罰缺失。這是第二個失誤。

敵軍每次侵,將帥們互相推諉,沒有人敢去抵擋,向朝廷虛報敵軍的聲勢,就說兵力太無法抵抗。朝廷不加審查,只致力於徵調更多的軍隊,這對防沒有幫助,反而加重了供應的負擔。鄉里日益貧困,征斂日益繁重,用百姓傾家產的財,加上有關部門專賣鹽、徵收酒稅的收,總共所收的,每年都用在邊防上。這可以說是財被眾多的士兵耗盡。這是第三個失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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