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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鐵雄心:護國公的異世偉業_第41章 星火燎原策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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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貢品”之名,如同給“林記”琉璃與“玉燒”鍍上了一層璀璨金。京城權貴圈中,擁有一件林氏琉璃或一壇“玉燒”,已不僅是財富的象徵,更份、品味乃至聖眷的現。需求如水般湧來,護國公府那小小的匠作院和酒坊,即便日夜趕工,也已無法滿足。

府庫日益充盈,但林戰的目已投向更遠的地方。他深知,固守一隅,終是池中之。唯有將產品轉化為商品,將技優勢轉化為渠道優勢,方能真正紮於市,形燎原之勢。這日,他於書房召見蘇婉清引薦而來的江南大掌柜沈墨,以及府中負責賬目與律例的老文書。

書房,一幅巨大的大夏疆域圖鋪在案上,上面已用硃筆圈出數個重要節點:京師、金陵、蘇州、杭州、揚州、廣州。

“沈先生,”林戰指尖點過這些繁華之地,“貢品之名,已開局面。然,奇貨可居,終非長久。‘賈人夏則資皮,冬則資絺,旱則資舟,水則資車,以待乏也。’文種此言,道盡商道髓在於預判與布局。我等不能坐等需求上門,當主出擊,布點於天下通衢。”

沈墨年約四旬,面容清癯,眼神銳利,是蘇家麾下極擅開拓的大掌柜。他捻須沉:“主所言極是。然則,琉璃易碎,酒怕顛,長途販運,損耗風險極大。且各地商迥異,強龍不地頭蛇,若貿然設店,恐水土不服。”

“故,不能僅靠販運。”林戰竹在,“我意,採取‘連鎖’之策。”

“連鎖?”沈墨與老文書皆

“正是。”林戰蘸墨,在圖紙上畫出一條虛線,連接各點,“所謂連鎖,即統一名號、統一貨品、統一規制、統一管理。我等不必事事親力親為,可在各樞紐大城,尋覓當地有實力、有信譽之商號,以合作或控形式,共建‘林氏琉璃閣’與‘玉燒’專營店。”

他詳細闡述:“我方提供核心貨源、製作標準、店鋪陳設規範乃至部分資金,占五至七;合作方提供店鋪、本地人脈、日常經營與管理,占三至五。如此,既可借力打力,快速落地,又能牢牢掌控品牌與品質命脈。‘假輿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;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絕江河。’善借外,方能事。”

沈墨眼中暴漲,擊節讚歎:“妙啊!此策集直營之控制力與合營之靈活於一主真乃商道奇才!如此一來,我等於中樞掌控核心,如臂使指;各地分號則如星羅棋布,深市井,既可銷售,亦可收集報,互通有無!”

老文書則謹慎道:“主,此策雖妙,然契約文書至關重要。權如何分配?權責如何界定?貨品如何定價、調配?利潤如何分?若遇糾紛,依何律裁決?此間細節,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,需預先擬定周全章程,以防日後生出肘腋之患。”

“先生所慮極是。”林戰頷首,“這便是請您二位前來之要務。請沈先生即刻草擬一份《連鎖合營章程》草案,涵蓋選址標準、合作方篩選、本結構、管理權限、貨供應、財務核算、利潤分配、保條款及退出機制。請老先生則依據《大夏律》,逐條審閱,確保章程合法合規,無隙可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