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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書生:考古奇才玩轉科舉_第131章 地方採納,治水始實踐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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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雲深第二天早上在書案前醒來,眼皮還有點沉。他昨晚睡得晚,腦子裡全是圖紙和數據,閉眼就是水流往哪兒走。醒來第一件事不是洗臉,而是去看窗檯下的車轍印。

昨天那輛青帷馬車停過的地方,泥地還留着兩道深深的痕迹。他蹲下手比了比距——比普通車寬了至一掌。這種規格的車,能坐的不是大員就是實權人。他心裡有了底:人已經把模型帶走了,而且不是隨便看看。

這事兒有戲。

中午剛過,書院門口一陣馬蹄響。一輛皂蓋軺車穩穩停下,車簾掀開,下來個穿七品服的中年男子,面白微須,腳步沉穩。門房認得是清河縣令張知縣,趕迎上去。

張知縣沒進主院,直奔講堂。他手裡拿着一份黃紙封皮的文書,邊走邊念:“工部批文副本,已呈報漕運總督署,經三位老河工查驗圖紙,評語八個字——結構合理,造價可控。”

齊雲深正在整理資料,聽見靜抬頭。李慕白也從隔壁屋走出來,扇子夾在胳膊底下,臉上帶着笑。

“二位。”張知縣拱手,“昨夜我連夜趕回縣城,今早又跑了趟府衙,把你們的模型圖和對比冊子遞上去了。幾位老人都說,沒見過這麼細的算賬法,連民夫吃飯的量都列出來了。”

他頓了頓:“縣裡決定採納方案,先做初期勘測。我想請你們去清河,擔任技指導。”

這話一出,旁邊幾個路過的學子都停下腳步。

齊雲深沒急着答應。他轉從書箱里取出三份紙。

“我們也有三個條件。”他說。

第一份是《技指導權責書》,寫明他們有權參與設計調整、材料驗收和進度監督;第二份是《民夫調度建議》,提出按工計酬、班作業,避免強征勞役;第三份最特別,《百姓監督章程》,要求每十名民夫推選一名代表,參與每日工程記錄。

竿穿

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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