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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塗縣令賈清廉_第256章 發簪“掉”地上,被小丫當柴火撿走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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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火火那歪歪扭扭的發簪送出去,得了紅姑一句“還行”,可把他得好幾天都合不攏,走道都帶風。他總覺得紅姑綰上他削的發簪後,看起來都不一樣了,連帶着他去學堂認字都更有勁兒了,雖然描出來的字依舊像柴刀砍出來的。

可這好心沒持續幾天,就鬧了個大烏龍。

這日晌午,李火火在縣衙院子里幫着修理一副壞了的馬鞍,忙得滿頭大汗。修理間隙,他習慣懷裡,想掏出那備用的舊簪子,他之前練習削簪子時,失敗品無數,這是相對最順眼的,他一直留着琢磨着下次能不能削得更好看點。誰知一之下,心裡咯噔一下——懷裡空空如也! 那他視若珍寶、紅姑戴過的發簪,不見了!

李火火頓時慌了神,臉都白了。他把全上下了個遍,又趴在地上,把他剛才活過的地方仔仔細細找了個遍,連磚都沒放過,可哪裡還有發簪的影子?

“俺的簪子!俺的簪子哪去了?”李火火急得團團轉,像只熱鍋上的螞蟻。那簪子雖丑,可是紅姑戴過的!是紅姑說“還行”的!這要是丟了,比丟了他那柄柴刀還讓他心疼!

他這邊正抓耳撓腮,那邊廂,小丫和幾個小夥伴在院子里玩捉迷藏。小丫躲到一堆剛劈好、還沒來得及收拾的柴火垛後面,小腳丫忽然踢到一個邦邦的東西。低頭一看,是黑不溜秋、歪歪扭扭的小木,一頭似乎還被人磨過,圓溜溜的。

“咦?這是啥?”小丫好奇地撿起來,拿在手裡掂了掂,又對着太看了看。小孩子的眼裡,這玩意兒不像簪子,倒像是個好玩的“寶貝”——可以當劍耍,可以當筷子,還可以在地上畫畫!高興極了,也顧不上捉迷藏了,舉着那小木,蹦蹦跳跳地就往前院跑,裡喊着:“我撿到寶貝啦!我撿到寶貝啦!”

李火火正滿世界找簪子呢,一眼就瞧見小丫手裡揮舞的那“小木”,不是他丟的那寶貝簪子是啥?

“小丫!別!那是俺的!”李火火嗷一嗓子,也顧不上形象了,三步並作兩步就沖了過去,嚇得小丫一愣。

小丫看着李火火急赤白臉的樣子,有點害怕,把手往後一藏:“這……這是我撿的!是柴火!”

“啥柴火!那是簪子!是……是俺的簪子!”李火火又不好跟孩子說這是送給紅姑的,急得直跺腳,手就想拿回來。

小丫見李火火要搶,更不樂意了,扭就跑:“就不給!是我撿的!是我的寶貝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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