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夏小說

書蟲眼中的歷史_第1章 干寶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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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是“出版力”。東晉的時候,雖然造紙已經普及,但寫書、出書還是很麻煩,而且“志怪小說”在當時屬於“非主流讀”,正經文人都覺得這是“不流”的東西,沒人願意幫他出版。干寶只能自己花錢,請人抄書,然後送給朋友、同事看,靠“口碑傳播”。

有一次,他把《搜神記》的手稿送給大文人陶淵明看。陶淵明看完,笑着說:“干兄,你這書里寫的都是‘子虛烏有’的事,寫來幹嘛?不如跟我一起寫田園詩,多雅緻。”干寶反駁:“田園詩寫的是‘人間景’,我這書里寫的是‘人間之外的真相’,同樣重要!你看《李寄斬蛇》,寫的是勇敢,這不比某些‘士大夫膽小怕事’的故事強?”陶淵明被他說得沒話說,只能點頭:“你這‘鬼董狐’的名號,還真沒白。”

還有個同事跟他說:“干大人,你寫這書,萬一被皇帝看到,說你‘宣揚封建迷信’,革了你的職怎麼辦?”干寶滿不在乎:“我寫的都是民間實事,又沒造謠,皇帝要是問,我就跟他說‘這是百姓的聲音,得聽’。”

好在當時的皇帝(晉元帝、晉明帝)對“鬼神之事”也有點興趣,聽說干寶寫了本《搜神記》,還專門讓他進宮,給自己講書里的故事。干寶趁機把《李寄斬蛇》《幹將莫邪》這些故事講給皇帝聽,皇帝聽得津津有味,還誇他:“你這書,比宮裡的戲班子還好看!”有了皇帝的“口頭好評”,《搜神記》的名聲越來越大,抄書的人也越來越多,最後才流傳下來。

不過可惜的是,原版的《搜神記》有300卷,後來因為戰、火災,大部分都丟了,現在我們看到的《搜神記》只有20卷,是後人從各種書里輯錄、整理出來的。就像現在的“絕版專輯”,只剩下幾首歌,但依然不影響它為“經典”。

第五章 “鬼董狐”的“嚴謹”:寫鬼神,比寫正史還較真

很多人覺得,志怪小說就是“瞎編造”,但干寶偏不——他寫《搜神記》,比寫《晉紀》(正史)還較真,把“鬼董狐”的“直筆神”發揮到了極致。

首先,他不“化”鬼神。很多志怪作者喜歡把神仙寫得“完無缺”,把鬼寫得“十惡不赦”,但干寶不這麼干。他筆下的神仙,有好有壞:比如《劉阮遇仙》里的仙,熱好客,還跟凡人談,很有人味;但《張果老》里的神仙(雖然《搜神記》里沒直接寫張果老,但有類似的“神仙騙凡人”的故事),會故意捉弄凡人,一點不“仙氣飄飄”。

他筆下的鬼,也不是全是“惡鬼”:比如《紫玉》里的吳王紫玉,死後跟凡人韓重談,還幫韓重解決困難,是個“痴鬼”;《談生》里的鬼,跟談生結婚,還生了孩子,只是因為談生違反了“三年不點燃蠟燭”的約定,才不得不離開,臨走前還把自己的嫁妝留給談生,妥妥的“賢妻良母鬼”。

干寶曾跟朋友說:“鬼神跟人一樣,有好有壞,不能一概而論。我寫鬼神,就是要寫它們的‘真實面目’,不能為了好看就瞎編。”這種“不化、不抹黑”的態度,跟董狐寫歷史“不惡、不揚善”的神一模一樣——這也是他被稱為“鬼董狐”的核心原因。

其次,他不“誇大”事件。很多志怪作者為了吸引讀者,會把小事吹大事,比如把“狐狸”說“狐妖吃人”,把“打雷”說“神仙發怒”。但干寶不一樣,他寫故事的時候,會盡量“還原事實”,不添油加醋。

比如《李寄斬蛇》這個故事,講的是閩中地區有一條大蛇,每年要吃一個,當地員只能選百姓家的兒去“獻祭”。李寄主報名,帶着劍和狗,把大蛇殺死了。這個故事裡,干寶沒有把李寄寫“超人”,而是寫“先讓狗去咬蛇,自己再用劍砍蛇的七寸”,符合“凡人斗蛇”的邏輯;也沒有把大蛇寫“能噴火、會飛天”的怪,只寫它“長七八丈,十餘圍,眼睛像燈籠”,是一條“型很大的普通蛇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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