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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明末做皇帝_第150章 曹變蛟豫西掃尾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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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節:公堂斷案安民心,建制固本穩豫西

李本深與豪強們被俘後,王磊決定在淅川縣城的校場設立“臨時公堂”,公開審理此案。消息傳開,豫西三縣的百姓紛紛趕來,校場周圍滿了人,連屋頂上都站滿了人,大家都想親眼看看這位“為民做主”的國公爺如何置這些禍害。

公堂設在校場中央的高台上,王磊着玄錦袍,端坐於案後,兩側分別是曹變蛟、地方員與鄉紳代表周敬之。李本深、張世貴、劉承業等人被鐵鏈鎖住,跪在公堂之下,後站着手持刀斧的士兵,氣氛莊嚴肅穆。

“升堂!”隨着一聲喊,王磊敲響驚堂木,目掃過堂下眾人,沉聲說道:“今日在此設公堂,公開審理李本深勾結豪強、殘害百姓一案。凡有被欺的百姓,均可上前舉證,本公定當為你們做主!”

話音剛落,一位白髮蒼蒼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上前,正是王磊此前在田埂上遇到的郭家村老農郭老漢。他從懷中掏出一張泛黃的紙,雙手抖着遞給王磊:“國公爺,這是張世貴強佔我家五畝地的契約,上面的手印是他着我按的!我兒子被抓去修莊園,至今還沒回來……”

王磊接過契約,仔細查看,又讓張世貴辨認。張世貴不敢否認,只能低頭認罪。接着,百姓們紛紛上前舉證,有的拿出被征糧款的收據,有的展示被抄家的清單,還有的帶着被士兵打傷的傷口作證。一位年輕婦人抱着孩子,哭着說:“國公爺,李本深的人搶了我家僅有的三石糧,我丈夫反抗,被他們活活打死……求您為我們報仇!”

王磊看着眼前的證據與百姓們的淚水,臉愈發沉凝。他讓書記員將所有證據一一記錄在案,又傳召李本深的副將趙坤作證。趙坤詳細供述了李本深如何脅迫士兵、如何與豪強分贓、如何殘害百姓的細節,甚至拿出了李本深與豪強往來的書信。

“李本深,你為朝廷降將,本應恩朝廷不殺之恩,好好鎮守地方,卻勾結豪強,強佔民田、橫徵暴斂、草菅人命,你可知罪?”王磊語氣威嚴,目如炬。李本深面慘白,渾抖,卻還想狡辯:“國公爺,臣……臣是被豪強脅迫的,求您饒命!”

“脅迫?”王磊冷笑一聲,將趙坤提供的書信扔在他面前,“這些書信上,都是你主與豪強勾結的證據,何來脅迫之說?你扣押百姓家屬當人質,縱容士兵燒殺搶掠,樁樁件件,罄竹難書!”他站起,高聲宣布判決:“李本深,罪大惡極,判你斬立決,首級懸挂三縣城門,以儆效尤;張世貴、劉承業,退還強佔的全部土地與糧款,罰銀兩萬兩用於修建學堂與醫館,流放邊疆五年;其餘從犯,若為脅迫,罰苦役三個月,若主作惡,流放一年;所有被抓充役的百姓,立刻釋放,由府發放糧食與種子,助其安家;被打死、打傷的百姓家屬,由府發放恤金,每畝地賠償糧食兩石!”

判決一出,校場發出雷鳴般的歡呼,百姓們紛紛磕頭致謝:“國公爺英明!”王磊示意大家起,高聲說道:“鄉親們,今日判決,只為還大家一個公道。但要想長治久安,不能只靠一時的審判,還要靠制度保障。從今日起,豫西三縣將推行三項新政:第一,設立‘鳴冤鼓’,每個縣城、鄉鎮都要在衙門外設鼓,百姓若,隨時可擊鼓鳴冤,員必須在三日理;第二,推行‘均田制’,由府重新丈量土地,將豪強多佔的土地分給無地、地的百姓,凡開墾荒地者,三年免稅;第三,建立‘鄉約制度’,每個村推選德高重的鄉紳與百姓代表擔任鄉約,協助府管理地方,監督員與豪強,防止欺百姓。”

百姓們聽着新政,再次歡呼起來,郭老漢激地說:“國公爺,有了這些制度,咱們再也不怕被欺了!”

判決結束後,王磊親自監督土地歸還與賠償發放。在郭家村,他看着郭老漢重新拿回自家土地的契約,又領到府發放的糧食與種子,笑着說:“老人家,今年冬天把地耕好,明年開春種上小麥,日子定會越來越好。”郭老漢連連點頭,非要拉着王磊去家裡吃碗麵條,王磊推辭不過,便與親衛們一同前往,席間,郭老漢的兒子也從莊園回來,一家人團聚,喜極而泣。

調便西

西調

便便

滿西西

西

西西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