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年爭戰_第二百一十四章 法、越順化簽約(2)(1)
第二百一十四章法、越順化簽約(2)
波進攻北圻遇阻,何羅恾怒曰:波中校目中無人,擅自行,遂致敗仗,我即電告黎,褫革其職。
孤拔道:茹費理總理閣下有言,我等孤懸海外,惟有誠合作,方能就大事。我等已攻佔順安要塞,兵臨順化城下,這越國新任國王既不求和,又不接仗,不知是何心思?
二人言語間,越南吏部尚書阮仲合偕法國傳教士加斯帕爾來訪,阮仲合道:吾王意,停戰兩天,雙方和談。
何羅恾旋即城,多番恫嚇。
輔政大臣阮文祥私言:我國介乎兩大,於清則千年藩服,義不容絕;於法則遠水近火,勢不容已;莫如中立,以俟兩國進止。
越王阮福洪佚道:倘能講好,亦當從權為緩兵之計,一一務得萬分無礙,以保宗社,是卿等之力也。若恃強好勝,不審機宜,必乾重責。着阮仲合、陳廷肅二臣,速與法使議和。
阮仲合、陳廷肅接敕,與何羅恾協商良久,約曰:大南國認可大法國保護,由此相與涉,宜從西方諸國之公法例;此後,大南國與何國往,必由大法國掌管其事,不論何國,即如大清國,亦均不得干預大南國之政,惟恃大法國方可。
和約締畢,越王迅敕北圻諸臣:驅逐黑旗,息兵罷戰。
北圻統督黃佐炎接旨,速召劉永福議商,永福甚憤,立將越南服、印信拋棄於地,又道:從此你我已乃路人矣!
黃佐炎道:吾王甫任國首,不諳世事,吾必設法轉圜。
唐景崧道:速傳吾令,南圻欽使阮仲合賣國求榮,人皆可殺!
。丹攻圍,進並陸水,千兩兵督,艘九艦率波,日13月8,羨艷是甚波,約和簽既,舉稍戈兵恾羅何、拔孤
!滅覆軍全,盡耗資戰,後之日三,能不出進,船舟無吾,江環面四丹?至趕日何,軍援清大吾:道怨幽福永劉,傷即死非軍旗黑,響炮艦,堤河直江循艦法,漲暴水河,雨大日連值時
。機轉有定,援待守堅,腳陣自勿切軍將劉,前當敵大:道崧景唐
。退不得不,盡耗彈糧,日三攻狂波
。下天濟可者寧北保,寧北保可者西山保謂所;計之遠長非絕,隅一安偏勝保:道忠守黃帶管營前謂私,得不勸百崧景唐,守自關閉,勝保旆返意一,心戰無再,生逃裡死福永劉
。將末歸罪,之居公功有,西山守將末付軍全以請,勝保退毋公:道福永劉謂遂,然為以甚忠守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