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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爭戰_第一百二十六章 曾國藩坐觀浙滅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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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六章 曾國藩坐觀浙滅

垂簾事定,慈禧偕慈安速傳上諭:欽奉兩宮皇太後懿旨,據王大臣等所議,詳加披閱,援據典章,斟酌妥善,着即依議行。

垂簾之舉,本非意所樂為,惟以時事多艱,該王大臣等不能無所稟承,是以姑允所請,以期措施各當,共濟艱難。一俟皇帝典學有,即行歸政,王大臣仍當屆時奏,悉復舊制,欽此。

喜諭傳罷,慈安太後道:肅順等三已誅,垂簾既,朝堂可以安靜矣!查抄諸臣工與肅黨來往信函,妹妹作何理?

慈祥太後道:既往不咎,付之一炬。

慈安太後道:上月,肅順鋃鐺獄,詹事許彭壽請飭察治三堂援, 耆英、柏葰之子亦各呈訴其父為肅順所陷,請昭雪。妹妹可有諭下?

慈禧太後道:陳孚恩已被捕獄,籍沒其家,追回先皇所贈牌匾,發配新疆戍邊效力。此為有過必究。然宜適可為止,毋須再行蔓延。

翌日,慈禧、慈安再傳上諭:許彭壽糾彈各節,朕已早有所聞,用特懲一儆百,期於力振頹靡。至載垣、端華、肅順三人,事權所屬,諸臣等何能與之絕無干涉?此後朕惟以寬大為心,不咎既往。爾諸臣亦毋須再以查辦黨援等事紛紛陳奏,致啟訐告誣陷之風。惟當各勤厥職,爭自濯磨,守正不阿,毋蹈陳孚恩等惡習,朕實有厚焉。

另,慶錫、鍾濂各呈訴其父為肅順構陷案,朕敕命禮部、刑部複審,二部以為,耆英大節已虧,罪應當誅。

柏葰聽囑託,罪無可辭。惟載垣、端華、肅順等因律無僅關囑託明文,比賄買關節之例,擬以斬立決。由載垣等平日與柏葰挾有私仇,因擅作威福,竟以牽連矇混之詞,致罹重辟。皇考聖諭有不垂淚之語,仰見不為已甚之心。今兩宮太後政令維新,事事務必從寬大平允。柏均不能謂無罪。念柏葰恩兩朝,廷行走多年,平日勤慎,雖已置重典,當推皇考法外之仁。著錄其子鍾濂賜四品卿銜,以六部郎中遇缺即選。

恭親王奕忻觀諭,讚嘆不已。

退朝之後,兩宮宣留奕忻,吃茶小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