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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,三國_第79章 針鋒相對(下)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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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呵呵,無妨。你頭腦靈活,巧舌如簧,無怪乎張志他鬥不過你。

本來奴才們為了爭寵相互排無可厚非,我不會橫加干涉,但是出手傷人就是你的不對了。

你把張志打得那麼慘,看樣子最兩個月幹不了重活,這期間誤工費,休養費,醫藥費等等花銷,袁府可不會負責。

按照府規規定,你不要為你的魯莽行為承擔所有損失和賠償,還必須要逐出府門,永不錄用。

唉,真是可惜了你這能耐,縱然我想留你也是莫能助啊。”

“小人謝過小姐提醒。

不過,但凡事的發生和結局必然有其因果存在,此事也不例外。

張志那惡奴今日違逆公子在先,陷害小人在後。

小人與他理論,他爭辯不過惱怒,當場便手打人,全然不顧公子的面和安危。

所以小人還手完全是被迫自衛,且為了我家公子的聲譽,小人也義不容辭,理應替公子清理門戶。

此事小人絕不敢有毫欺瞞,小姐不信可求證於公子。

若小人這般忠心為主都要落個逐出府門的下場,豈不是令袁府所有的下人寒心,日後還有誰再肯為了主子赴湯蹈火,捨生忘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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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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