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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年代,我在長白山下當知青_第390章 先領個證!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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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衛東和沈清如站起,走到窗口前。

工作人員是個四十多歲的大姐,看了看他們的證件,又看了看他們。

“自願結婚?”例行公事地問。

“自願。”兩人同時回答。

“男滿二十二,滿二十……好,符合條件。”大姐拿起章,“啪”的一聲蓋在結婚證上。

那只是單薄的一張紙,陳衛東接過,翻開,看到兩個人的名字並排在一起:陳衛東,沈清如。

從此刻起,他們便是法律上的夫妻了!

走出登記時,李春梅的眼淚終於掉下來:“結婚這麼重要的事……清如,委屈你了。”

沈清如握住的手,微笑:“不委屈。春梅姐,咱們永遠都是一家人!”

陳母抹了抹眼角:“好孩子,都是好孩子……走,回家,媽給你們做好吃的。”

當天下午,香港《明報》頭版頭條刊出新聞:“東方資本創始人陳衛東已與沈清如士登記結婚,此前‘作風問題’純屬謠言。”

文中還特別說明,其他均為陳衛東同志的下屬或商業合作夥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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