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國漁皇_第237章 律法維新 基石重鑄(2)
“第一,《刑律》修訂:廢除諸如‘奴僕傷主,加等治罪’等現份不平等的條款。確立‘法律面前,眾生平等’之原則,量刑依據罪行本之輕重,而非份之貴賤。增設‘侵犯專利權’、‘待人口’(針對尚未完全廢除的奴僕)等新罪名,並明確量刑標準。
“第二,《民律》修訂:此為重中之重!要徹底打破‘良賤’壁壘,確立以‘個人’為權利主的原則。明確權、債權、婚姻、繼承等各方面之權利義務。針對廢奴過渡期及之後,詳細規定原主僕關係向雇傭、租佃關係的轉化流程,保障新自由民的基本權利,如人自由、契約自由、財產權利等。同時,也要對土地易、商業契約、借貸關係等做出更細緻、更公平的規定。
“第三,程序正義:修訂《訟律》,規範訴訟流程,防止吏舞弊,保障小民亦能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公道。可考慮在州郡設立‘法律援助’之所,幫助貧弱者訴訟。
“此乃浩大工程,非一朝一夕可就。可先頒布《刑律》、《民律》修訂之綱要,宣示天下,穩定人心。條款,分卷編纂,一卷,頒布一卷。”
張聖的決策,為華朝的律法改革指明了方向。儘管前路依舊充滿爭議和阻力,但修訂的齒已經開始轉。
消息通過《華朝旬報》傳出,再次引起了巨大的社會反響。士林之中,爭論愈加激烈,但一些年輕、開明的士子開始撰文支持,認為這是“三代以降未有之盛事”,是真正實現“王道”的途徑。民間,尤其是商人和工匠群,對此抱有極高的期待。而那些即將獲得自由的底層民眾,則對未來的新生活充滿了憧憬,也對自己即將擁有的法律權利到陌生而新奇。
在律法修訂館鑼鼓地開展工作之時,張聖也並未放鬆對其他事務的關注。
西域傳來消息,王平帶領的偵察小隊,功滲至羅斯腹地,發現了司馬懿正在大規模開採“黑石”(煤炭)的礦場,並證實其確實在與更西方的神秘勢力(疑似早期拜占庭或北歐勢力)接,試圖獲取更先進的冶金和造船技。同時,蔣琬組織的“快反鐵騎”數次功襲擊羅斯邊境據點,焚毀糧草,給予了羅斯東部防線不小的力。
周瑜的西洋艦隊也已訪問完拜占庭,正在歸國途中,據信使傳回的消息,艦隊在地中海展示了華朝的軍威與文化,引起了巨大轟,並與拜占庭初步達了友好通商協議。
而在帝國部,第一起依據《專利法(試行)》審理的案件在許昌府衙發生。一位民間巧匠改進了織機效率,申請了專利,卻被另一工坊仿製。府衙依據新法,判決仿製工坊賠償損失,並止繼續生產。此案雖小,卻有里程碑式的意義,標誌着“知識產權”的概念開始在華朝落地生。
廢除奴隸制的進程也在艱難中推進。第一批由朝廷出資贖買的奴被集中起來,在吏的宣講下,學習新的《民律(草案)》中關於他們權利和義務的條款,然後被安排至“揚鐵路”工段或新開的皇家莊園工作,為領取工錢的自由僱工。他們的眼中,充滿了對新生的迷茫、忐忑,以及難以抑制的希。
張聖站在皇城的最高,俯瞰着這座日益繁華的帝都。他能覺到,腳下的這個帝國,正在經歷一場胎換骨的蛻變。技的炸、經濟的活躍、信息的流通、法律的革新、人力的解放……這些力量織在一起,推着華朝這艘巨,駛向一個未知卻充滿可能的未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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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完 章732第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