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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改革_第36章 武舉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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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禎十四年十一月,伴隨着蓋有皇帝璽印的朱紅告示,運河沿岸的每一個碼頭、每一座倉廩、乃至所有相關州縣的衙門口和城門邊。

這道最新的聖旨,其核心簡單直接,卻直指漕運積弊的源——人。旨意完全圍繞着三個關鍵詞展開:“漲薪!考核!招人!”

“奉天承運皇帝,詔曰:

漕運乃國之大脈,吏治不清,則脈絡不通。朕決意革新漕運人事,激濁揚清,特頒新規如下:

廣開才路,唯才是舉!即日起,所有漕運相關職位,無論出、無論過往、無論年齡,但有一技之長,願為朝廷效力者,皆可至各地漕運分司報名參試!一經考核通過,即刻錄用,查看期三個月,查看期俸祿。

汰弱留強,能者居之!現任所有漕運吏員,一律參加新政考核!考核其讀寫算數、律例知、實務作。考核不通過者,立予革退!拒不參考者,視同棄職,亦立即開除,絕無姑息!

厚祿養廉,長治久安!所有通過考核、留任及新招錄之吏員,皆重新訂立雇傭契約。首契以五年為期。兢兢業業、連續兩次考核獲評良好以上者,可續簽十年長契,以示朝廷信重。

其俸祿,自崇禎十五年起,每年遞增一,直至增至現有俸祿之兩倍為止! 此後,連續兩年考評為‘全甲’最優者,俸祿可再上浮兩!”

聖旨最後明確:“此新規,於漕運系統試行三年。三年之,但有效,便為定製,推廣天下諸司!”

對於那些長期被排除在制之外、有才難施的寒門子弟和能人巧匠而言,這無疑是天賜良機!“無論出過往”一條,打破了延續百年的桎梏,引得無數人掌,準備前往一試。

而對於那些習慣於尸位素餐、渾水魚、或是依靠關係門路混日子的舊吏而言,這則不啻於一道晴天霹靂!

“考核?不及格就開除?”恐慌迅速在他們中間蔓延。有人連夜抱佛腳開始讀書習字,有人四打探考核容,也有人心生怨懟,暗中串聯企圖抵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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