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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鄉警事_第210章 孔祥酒屋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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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好較真?”李晟冷笑一聲,往前踏了一步,聲音又重了幾分。他說,孔祥作為正廳級幹部,廳里準備了流宿舍,他自己也買了民警團購房,這兩都住不過來,就這樣居然還佔着警院一棟公家的別墅,你這個現任黨委書記告訴我不好較真?

“潛規則吧。”

李晟廳長問褚太,問他是不是孔祥佔了一棟,他佔了一棟,兩個人退休都不退房,後來的領導又繼續接着修,最後警院都變別墅林、蛀蟲窩了?

這就扎心了,李廳長這是把所有的帽子全部往褚太頭上扣啊。

氣從褚太上冒出來,他的兩個管下起了個帶着泡沫的黃水灘:“廳長,我承認我黨原則不強,抹不開老同事的面子,確實有不作為的問題,願意接任何分。”

不過褚太猶鬥,他說孔祥調任常務之後基本就不回警院住,這邊早就沒人來,要是知道孔祥在這裡存了這麼些東西,他早就向組織彙報了,絕對不會捂着掖着。監管失責的責任,他願意承擔。

這個下午,李晟到警院一趟,褚太就在“小林雨背景審查不嚴”“別墅藏酒監管不力”兩個事上面背責任。我猜,如果有可能的話,他絕對不會再追究什麼我的“製造對立”問題,更不會向省廳寫什麼有關我的停職請示。

如果世間有後悔葯賣,褚太要批發一卡車。

現在擺在他面前的,已經不是科目做得如何的問題,而是能不能躲得過追責問責、職務能否保得住的問題。

“事不能太早下定義。”李晟廳長鼻子一聳,對褚太製造的氣他嫌棄得很。他說,這酒到底是怎麼回事,還得請趙剛來查,把來路和用途查清楚,不要冤枉好人,也不要放過壞人。

說完之後,李晟廳長轉,帶着我們下樓。

出到樓下別墅門前,他吩咐褚太,說堂堂高級幹部,不要這麼沉不住氣,驚弓之鳥不是好表現,抓去洗洗吧。

宿

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