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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鄉警事_第94章 邛警逐鹿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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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我曾經多次跟大家對比過,縣市公安局班子員和中心鄉鎮派出所所長“含權量”的問題,今天咱不妨再來捋一捋。

爐山市中心城區有六個所,這六個所的所長,任何一個拉出來,跟其他縣市公安局的班子員相比,基本上都是吊打態勢。

只輸給公安局長一個人。

要不是縣市公安局長一般由政法委書記或者副縣長兼任,那還真說不清楚誰強。

首先,我們說第一個問題:公安局副局長和城關派出所所長誰更牛?

這裡面有多方考量,我們不能考慮全部因素。簡單用普適的價值來看就是:城區所長實惠多,副局長正治前途高。

這個比對,是建立在山南當時的普通架構來算的,和今天不一樣。

當時這兩個崗位都是副科級。正常況下,副局長晉陞政委甚至局長理所當然,但是城區所長要實現這一步,基本不可能;不過又有另外一個方面,縣裡七八蠅營狗苟的事,那都只能靠派出所長。

一般的副局長打招呼,城區所長鳥都不鳥你。

所以在當時,一般的潛規則是:年紀大了、晉陞無的老同志,就任命為城區所所長,一來穩重,二來也圓;年輕有前途的同志,更多派在副局長崗位,不僅方便提拔,更是一種保護。

天天有那麼多人拉攏腐蝕,年輕人真不一定扛得住。

這就是當時的景象。

便

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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