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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鄉警事_第186章 推薦有訣竅 紀律最重要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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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晚上,我認真寫了自己的三年工作總結。

要不是組織需要,我從未想過要總結自己這三年來的工作。說實話,歷經此事,我才明白了古人說的“日三省乎己”的重要

人總要回頭去看看走過的路,才明白自己哪一個方面做得好,哪一個方面還需要改進,有什麼錯誤原本可以避免,又有什麼地方還可以做得更好。

當然,一天反省三次是沒有必要的,那隻會自尋煩惱。隔那麼一段時間總結一次,就不會忘了初心、忘了來時的路,不會把自己落在追求權力、金錢、的岔路上。

至於我的這三年,分了兩個大的部分。

一年多的機關經歷,說實話,除了端茶送水、察言觀之外,我是什麼都沒有做好、什麼都沒有學會。可恰恰就是這段時間,我積累了人生最寶貴、也是最重要的財富——人際資源。我在這裡遇見了水雲天、認識了全州公安機關副縣級以上幹部、結識了州委州政府一大堆的秘書和聯絡員,我知道這些將在未來的進路上,能起到決定的作用。

現實社會就是這樣,努力只是資質,資源才是敲門磚。

一年多的基層經歷,那是相當地富多彩,上任就遇到槍支被盜大案,還遇到兩次對窮凶極惡的逃犯追捕,參與了對“十三鷹”的雷霆打擊,帶領隊伍辦理了平地村制毒販毒案件、牛鐸傳銷案,置了雪凍鎮兩村衝突,並下沉到基層,把樹林村這裡搞得風生水起。毫不誇張地說,正是到基層之後,我才激活潛力,發揮了專業技能,管理好自己的隊伍,搞出了不錯的業績。

綜合起來,這三年的工作,我得到最大的進步,就是更進一步看懂了這個職場,驗了其中的殘酷。

我不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,不再覺得單位的同事就是親無間的,不再覺得所有的管理者都可以用“好人”“壞人”的標準來區分,不再覺得所有的事都有固定的套路和標準。我現在明白的是,只要是團隊,不管小團隊還是大團隊,都有競爭,必須要充滿鬥爭神;更明白了在哪個山頭唱哪一首歌的道理,不能簡單以“好”和“壞”為標準去衡量人;懂得了要做一件事,不要拘泥於法,世間道路千千萬,條條大道通羅馬。

而最讓我得意的是,就是離開水雲天局長的遮罩,面對各種困難,歷經各種磨難,我終於明白在這個職場上生存的第一法寶,那就是理各種事的時候,絕對不要想着有最好的結局,而是應該有“思危思退思變”的“底線思維”,才會實現“功不必在我、功夫必須在我”的效果。

所以,有了這個反思,面對縣委組織部的考核,我應對得遊刃有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