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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鄉警事_第28章 胸中有正義 雖死吾往矣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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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己不由人!

“不要把領導想得那麼下作,更不要忘記自己的理想信念。”魏傑罵咧咧地說,人民公安為人民,元亮你兒子要是連這件事都不敢辦、辦不好,那就早點上的那警服,到司法局當調解員和稀泥去。

說完,他掛了電話。

尼瑪,我這是招誰惹誰了,不就是諮詢一下況,避免跟楊琦那個莽子一樣撞得滿頭包嗎?

這就挨了一通批評?

剛剛掛掉電話,中的怒火還沒有散去,另外一個歸屬地顯示為雲市的電話就打了進來。

來電的人自稱是廳法制局的魏兵,是周權符副廳長的聯絡員。魏兵說,權符副廳長已經得知了李度違法被捕的事,所以指示要求南東公安務必秉公執法,嚴格規範文明執法辦理案件,決不能因為其他原因徇私枉法,做出違背法律、有違公平正義的行為。

魏兵同志還待,在公正執法的同時,文明也要注意人化執法,比如李度的妻子不僅可能不知,還於孕期中,希你們予以考慮。

掛了電話,我就跟喝了杯三十年的山南土酒一樣,想了又想、品了又品,仔細琢磨其話語中的味道。

按照常理,接到這種電話,我們辦案人員是聽得懂的。魏兵的話要反過來聽:你們辦的這個嫌疑人,是領導的弟,現在領導關注了,請你們高抬貴手,能不追究的就不要再查證,已經查證的用最輕的標準來理,至於那個還有孕的婦就不要查了,啥都不知道,就算參與其中也要按不知理。

要換在被魏傑收拾前,我估還會多遷就魏兵的思路。但是剛剛被魏長教育,我肯定就不會這樣想了。

實話說,當時我的心裡有兩重想法。一是魏傑既然讓我“心中有正義”,我猜這大概率不是他的意思,或許說代表某些人的意思。魏傑對我有提攜之恩,亦師亦友,何況他說的又合法合理,我得照着辦。另外一方面就是我想起了我爹對我說的話,人要活得堂堂正正、乾乾淨淨,千萬不要干出違法紀的事,最後和我弟弟他們那個系列產生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