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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鄉警事_第110章 元委員的理念(二)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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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二,就是要有本事。”

我強調說,說起本事這東西,個個都覺得自己行,特別是評優評先和選人用人的時候,每個民警都覺得自己很牛,天王老子來了都排第二。

有的人幹事的時候“上不了”,分利益的時候“我先來”。

不過,能力欠缺是客觀存在的事實。

“不是我們刑偵隊的同志不行,而是進步的速度跟不上時代的要求。”說事最好的方法,就是舉例子。

我舉了兩例。

“技室的老楊,多好一個人啊。”我拿刑偵大隊最踏實穩重的一名幹警當例子。

我說,老楊這個人,兢兢業業、任勞任怨,你要他早上6點到,絕不讓你等到5:58;讓他研究樣本,可以一看就是兩天,吃飯都在技室對付。可就是這位同志,長期不學習,不願意學、不會學、學不會,現在刑偵技工作都進步了這麼多,他還是用老一套來對付。

不願意學習,當然就不漲本事,原地踏步很可怕。

“這個只是態度問題,新來的那些就更讓人頭疼。”我看了看各位黨委員,他們都在裝模作樣地做筆記,只有陳恚還算認真聆聽。

估計這些人,現在都當我是愣頭青,對我無語,

“寫個材料,用的是五年前的模板;搞個筆錄,本就沒法看。”我繼續說,按照道理來說,這些年輕幹警接新知識是最快的,是最能接新事的,但是他不學啊,打遊戲比誰都麻溜,但是現場勘察、審訊技巧、筆錄製作、文稿擬寫,幹啥啥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