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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鄉警事_第57章 副縣長約飯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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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辦公室剛坐下,我正想趙大陸來安排一點工作,可是電話又響了。

這個電話,又是不得不接的那種。

來電的,是副縣長屠勇,分管公安的。

在這裡,有個背景我得說明一下。

作為邛山縣的公安局長,陳恚不僅沒有進縣委和政府的班子,而且還不是副縣級。他目前的正式職務,就是縣政府黨組員、縣長助理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、督察長。

正科級的縣公安局長,這在山南省並不多見。

其他的市州,有些公安局長是由縣委常委、縣委政法委書記兼任,有的是由副縣長兼任,兩種模式都有,都是實打實的副縣級實職。

只有南東州,搞的是縣政府黨組員、縣長助理這一套,公安局長一半以上是正科級。

對於此,水雲天副廳長曾經無數次去協調。可是,組織部推給州委,說是州委有部署;州委又推給省廳,說省廳對公安改革有計劃;反過來省廳又責怪南東州局,說州局協調不力。

反正就是一團賬。

這也是水雲天在南東公安有的被詬病點之一,就算是離開了南東後,他還是耿耿於懷。

正是在這樣的構架之下,縣政府這邊,還設得有一個分管公安的副縣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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