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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1980:我趕海打漁成首富_第312章 交接,今日開始收租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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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攤主早就做好了今天將攤位拍出的打算,提前準備了新的合同。

三個攤位,是同一個合同!

許墨經過了解之後才知道,租賃這三個攤位的人,是一家子人,他們姓吳,全都是本地人,挨白沙鎮的吳家村人。

恰好是三兄弟租賃了這三個攤位,老大吳軍,老二吳斌,老三吳三虎。

合同上面,三兄弟的名字都有,上面寫的清清楚楚,吳軍負責在每個月的二十號湊足整月租賃費,給攤主。

這三個攤位是放在一起算租賃費,一天五塊錢,一個月有多天,就按照多

今天恰好就是二十號,原攤主選擇今天拍賣攤位,恰好和新攤主接,新攤主也開始收第一次租費。這恰恰就是新攤主和租賃人認識的機會,新攤主今日開始收第一次租費,也能打消顧慮。

再則,大家湊在一起,將攤位的事理清楚,也免得日後有什麼糾紛。

收租賃費的日子,涉及到錢,彼此會將方方面面都考慮到,因此,更容易發現可能留的攤位問題。

許毅先是將吳家三兄弟的況弄清楚,這三個人,一個攤位賣,一個攤位賣菜,這幾年來,靠着三個攤位,沒賺錢。又加上是本地人,家就在這裡,所以就更靠譜一些。

接下來,吳軍就收了其他兄弟出來的五十塊錢,給許墨:“新攤主,這是下個月的租金,下個月七月,屬於中月,截止到二十號,總共是三十天,一百五十塊租賃費。”

“如果到了七月份,八月,就是大月,也就是下個月這個時候,我要多五塊錢。八月九月,也是三十一天,這個你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