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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洗冤錄之十二奇案_第101章 計擒主犯,智取證言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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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遙的話如同投平靜湖面的石子,在凌越心中激起層層漣漪。他不僅是為雪冤,更是帶着一種近乎癲狂的、對自技藝的偏執與炫耀。這解釋了他為何要留下那些巧卻暗藏碼的仿本,為何要設置那危險的晶屑機關——他不僅要贏,還要贏得漂亮,贏得讓人無法忽視他的存在與能力。

“所以,你承認文瀾書院竊案,以及脅迫工匠、私藏火工材料等事,皆是你所為了?”凌越下心中的震,語氣恢復冷靜。

范遙傲然一笑,即便重圍,依舊帶着一種病態的從容:“是又如何?凌大人,若非我留下線索,你能如此快勘破此案,揪出崔明遠那偽君子嗎?從某種意義上說,是我助你破了案。”他話語中竟帶着一邀功般的得意。

“荒謬!”凌越厲聲斥道,“律法公理,豈容兒戲!你蒙冤屈,自有朝廷法度可為昭雪。然你以暴制暴,以罪治罪,脅迫無辜,危害治安,與崔明遠之行徑,又有何本質區別?不過是一兩面,皆為私慾所驅罷了!”

范遙臉上的笑容僵住了,眼神沉下來:“朝廷法度?呵,好一個朝廷法度!二十年前它何曾給過我公道?如今我倒要看看,凌大人打算如何用這‘法度’來置我?又如何置那位居高位的崔博士?”他語氣中充滿譏諷與挑釁。

凌越心知,范遙心理已然扭曲,尋常道理難以說通,且其人對自技藝極為自負,這便是突破口。

“范先生,”凌越忽然轉變了語氣,不再咄咄人,反而帶上了一探討的意味,“你的仿造技藝,確實已臻化境,凌某辦案多年,未見其右。尤其是那仿本中的碼設置,妙絕倫,竟能通過筆畫細微改傳遞信息,實乃天才之作。”

范遙微微一怔,似乎沒料到凌越會突然誇讚他的技藝,繃的神稍緩,眼底閃過一難以掩飾的得意:“雕蟲小技,不足掛齒。若非時間倉促,我能做得更完。”

“哦?”凌越順勢問道,“凌某有一事不明,那碼指向《禮部韻略》末尾批註,你是如何確定那批註定是崔明遠添加,而非他人?僅憑筆跡模仿?萬一他當年是找他人代筆呢?”

這是凌越故意留下的一個邏輯,旨在激發范遙的炫耀心理和辯解

果然,范遙嗤笑一聲,不假思索地道:“凌大人到底不是此道中人。筆跡模仿固然是其一,但更重要的是墨!二十年前書院常用之墨,乃徽州‘玄玉齋’所產松煙,其墨沉靜,膠適中,歷年久遠後泛紫灰。而崔明遠添加批註所用之墨,卻是貪圖便宜,從街邊‘陳記墨鋪’所購的劣質松煙,膠重浮,年代愈久,愈顯枯黑之!此等差異,尋常人自然看不出,但又豈能瞞過我的眼睛!”

他此言一出,不僅坐實了崔明遠篡改之罪,更展現了他自超凡的觀察力與專業知識。

便

使滿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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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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