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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1968:牛棚里的幸福生活_第444章 法律是講證據的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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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媽,您別激。”胖子勸道。

“我能不激嗎?”胖嬸氣呼呼的說,“之安多好的孩子,這些年多不容易!

那些人,仗着自己有點份,就欺負老實人!”

林曉梅輕聲說:“陳哥,需要幫忙的話,我表哥在法院工作,可以問問況。”

陳之安搖搖頭:“謝謝嫂子,但不用。這場司,我有把握贏。”

“你有把握?”徐叔問,“他們畢竟是你親戚,法院會不會……”

“法院講證據,不講親。”

陳之安接著說,“我有房產證,白紙黑字。他們有什麼?一份幾十年前的分家文書,還沒公證。”

想了想繼續說道:“而且,他們犯了一個致命錯誤,如果承認我是老太太的孫子,那陳誠的檔案就有問題。

他在部隊幾十年,一直瞞家庭關係,這是欺騙組織。”

徐叔倒吸一口涼氣:“這……這麼嚴重?”

“嚴重。”陳之安點頭,“所以我才說,他們這是在給我遞刀。”

輿

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