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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屬於李白的大唐_第218章 新的法制標準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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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固新政基,保千秋萬代,朕特命李白牽頭制定《大唐文憲》,今修訂完善,昭告天下,自今日起,全唐遵行!”

話音落下,太極殿外響起雷鳴般的歡呼聲,百姓們跪地叩拜,高呼“陛下聖明!大唐萬年!”,聲音震耳聾,回在長安上空。

武則天抬手示意眾人安靜,目掃過殿殿外,聲音莊重而堅定:“《大唐文憲》乃大唐本大法,上定君臣權力之界,下明百姓權利之責,中固新政制度之基。

朕希朝野上下,皆以文憲為準則,各司其職,各盡其責,讓大唐邁法治清明、繁榮昌盛的新階段!”

隨後,看向我:“太白,此憲凝聚你與眾賢才心,今命你以半聖文氣加持憲文,賦予其至高無上的約束力,讓文憲神永存大唐!”

“臣遵旨!”我應聲上前,接過遞來的《大唐文憲》謄正本。

這是一卷用特製錦緞裝訂的典籍,字跡工整,墨香醇厚。我走到太極殿中央,調半聖文氣,凝於指尖,輕輕點向憲文首頁。

瞬間,金的文氣從指尖湧出,如同溪流般融憲文之中,錦緞上的字跡漸漸泛起金芒,隨後化作無數金字符,懸浮於太極殿上空。

我口中輕聲誦文憲核心條款:

“皇權為象徵,統而不治;

閣掌政務,制衡有序;

百姓權益,耕讀有依;

殿

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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