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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初:東宮書吏不當,我要去種地_第78章 雕者,藏鷹也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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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勤仔細撰寫了一份奏表,言辭恭謹,先謝陛下信重,再附上一份簡明的工坊籌建預算。

包括院落租賃修葺、工製作、首批原料採購及人工費用等大項,最後懇請陛下准予支取帑資金。

他用端楷謄寫清楚,封好,親自送至通事舍人,依規矩遞宮中。

兩日後,一名着淺緋袍、面白凈的侍省員帶着兩名小黃門來到司農寺張勤的廨房。

員態度不算熱,但一板一眼,着宮中的規矩。

“張縣子,陛下閱過你的奏表了。”員展開一份公文,語調平穩。

“陛下口諭:准其所請。帑撥付白銀一千兩,助爾此工坊,爾善加經營,勿負朕。”

說罷,將一份蓋有侍省印信的憑條遞給張勤,“憑此條,可至太府寺左藏庫支取。”

張勤雙手接過憑條,躬道:“臣張勤,叩謝陛下天恩!定當竭盡全力,不負聖!”

他遲疑了一下,又小心問道,“這位公公,不知陛下還有無其他訓示?”

員淡淡看了他一眼,聲音低了些:“陛下只吩咐,此乃帑私,非朝廷公帑,爾需心中有數,賬目清楚即可。”

這話意思明確,這是皇帝的私人投資,不走朝廷明面,要低調理。

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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